关于举办“城镇燃气管理部门行业监管及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交流培训班的通知

摘 要

关于举办“城镇燃气管理部门行业监管及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交流培训班的通知——时间:2019年4月11日- 4月15日(11日全天报到)地点:厦门;时间:2019年4月18日- 4月22日(18日全天报到) 地点:贵阳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工程管理专业委员

建标协工管字【2019006

 

关于举办“城镇燃气管理部门行业监管及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交流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城镇燃气发展步伐加快,燃气企业和用户数量迅速增长,燃气生产安全事故又逐年增多,致使燃气行业暴露出诸多管理问题。通过了解,市、县(区)级燃气管理部门和中小燃气企业在全国燃气行业管理中所处位置举足轻重,但相应从业人员的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处理经验不足,不能适应我国日益发展的燃气事业。为全面提升城镇燃气管理部门行业监管和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我会认真研究、仔细筛选,聘请有多年基层行业管理经验的燃气专家,为全国燃气从业人员举办一期接地气的燃气行业管理交流培训班,望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安全生产技术部门主管及管理人员;各燃气场站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各燃气行业协会组织工作人员、地市、县(区)、乡镇级燃气管理、燃气执法部门;各燃气经营企业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等。

二、培训内容

1、国内外燃气行业发展历程及未来发展方向分析;

2、介绍城镇燃气执法有关法律法规及执法检查思路;

3、燃气行业协会管理思路;

4、现阶段下燃气行业协会存在问题及应对策略;

5、介绍有关生产安全应急法律法规;

6、处理燃气安全生产事故的思路;

7燃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实战要点分析

8、燃气企业生产安全管理策略;

9、城镇燃气主要标准规范与燃气监管部门的关系;

10、燃气管理部门监管的主要内容和程序;

11、燃气管理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

12、燃气管理部门“尽职免责”探讨;

13、煤改气工程如何有效监管;

14、工业企业LNG“点供”地位及监管。

三、授课领导和专家

拟邀请燃气行业多位专家主讲,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研讨、交流互动、答疑相结合。

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411- 415日(11日全天报到) 

地点:厦门

时间:2019418- 422日(18日全天报到) 

地点:贵阳

五、培训费用

A . 2380/,(含培训、资料、课件、场地、专家等)

B . 4680/人,(含培训、资料、课件、场地、专家、食宿、交流等)住宿为标准合住,如需单住需补房差。

六、培训报名

请各单位参加培训的人员认真填写,详见附件。将报名回执表传真或发至指定邮箱:zjbxggw@vip.163.com , 报名截止开班前一周。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8518089231

  真:010-61590209           邮箱:zjbxggw@vip.163.com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工程管理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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