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2019年修正: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修改)第九条“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修改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规定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验收”。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36号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12月15日经建设部第4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城建标准/T117-2017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17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原《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07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