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7.1 总则
如果在订货合同中没有规定其他附加检验要求,买方的检验内容限于:
a) 使用非破坏检验方法,在装配过程中对阀门进行检验;
b) 审查“加工记录”、“热处理记录”等;
c) 按本标准4.15的要求或按订货合同要求,审查“无损检测记录”;
d) 压力试验。
7.2 试验方法
7.2.1壳体试验
球阀的壳体试验按JB/T 9092的规定。
7.2.2密封试验
7.2.2.1 在密封试验前,应将密封面上的油和油脂去除干净。球阀的密封试验按JB/T 9092和本标准7.2.2.2、7.2.2.3的规定。
7.2.2.2 对双向密封的球阀,每个阀座都必须进行密封试验。
7.2.2.3 对固定球进口端密封结构的球阀,应进行进口端阀座的密封试验,在球阀两个阀座间中腔的泄压螺纹孔处引管插入水中观察;对固定球出口端密封结构的球阀,应进行出口端阀座的密封试验,在球阀的出口端灌水观察。
7.2.3阀体壁厚测量
用测厚仪或专用卡尺量具测量阀体流道、中腔和阀盖部位的壁厚。
7.2.4阀杆硬度测量
在阀杆的上下两个端部各测量一点,取平均值。
7.2.5防静电试验
对带有防静电结构的球阀应按5.8的要求进行防静电试验。
7.2.6耐火试验
对有耐火结构要求的球阀,应按有关防火试验的标准进行耐火试验验证。
7.2.7材料成分分析
在阀体、球体的本体材料上钻屑取样,取样应当在表面6.5mm之下处。
7.2.8阀体材质力学性能
用阀体同炉号、同批热处理的试棒按GB/T 228规定的方法进行。
7.2.9阀体标志检查
目测阀体表面铸造或打印标记内容。
7.2.10铭牌内容检查
目测阀门铭牌上打印标记内容。
7.2.11无损检测
按本标准5.14的规定,对相关部位进行检查。
7.3 检验规则
7.3.1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按表8的规定。
表8 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类型 | 技术要求 | 检验和试验方法 | |
出厂检验 | 型式检验 | ||||
1 | 壳体试验 | √ | √ | 符合本标准5.15.1 | 按本标准7.2.1 |
2 | 密封试验 | √ | √ | 符合本标准5.15.2 | 按本标准7.2.2 |
3 | 阀体壁厚测量 | — | √ | 符合本标准5.5.3 | 按本标准7.2.3 |
4 | 阀杆硬度测量 | — | √ | 符合本标准6.3 | 按本标准7.2.4 |
5 | 防静电试验 | — | √ | 符合本标准5.8 | 按本标准7.2.5 |
6 | 耐火试验 | — | √ | 有耐火结构的球阀,按相关标准 | 按本标准7.2.6 |
7 | 材质成分分析 | — | √ | 符合有关材料标准的要求 | 按本标准7.2.7 |
8 | 阀体材质力学性能 | — | √a | 符合有关材料标准的要求 | 按本标准7.2.8 |
9 | 阀体标志检查 | √ | √ | 符合本标准8.2 | 按本标准7.2.9 |
10 | 铭牌内容检查 | √ | √ | 符合本标准8.3 | 按本标准7.2.10 |
11 | 无损检测 | √b | √ | 符合本标准5.14 | 按本标准7.2.11 |
a阀体材质力学性能应当用与阀体同炉号、同批热处理的试棒进行检验。 b当符合本标准5.14规定时,该项目在零件进货检验、加工过程阶段适时进行检验。 |
7.3.2型式检验
7.3.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 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产品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当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
c)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 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提出型式试验要求时。
7.3.2.2 型式试验采取抽样的方式。
7.3.3抽样方法
7.3.3.1 抽样可以在生产线的终端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也可以在产品库中随机抽取,或者从已供给用户但未使用并保持出厂状态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每一规格供抽样的最少基数和抽样数按表9的规定。到用户抽样时,供抽样的最少基数不受限制,抽样数仍按表9的规定。对整个系列产品进行质量考核时,根据该系列范围大小情况从中抽取2~3个典型规格进行检验。
表9 抽样的最少基数和抽样数
公称尺寸DN | 最少基数/台 | 抽样数/台 |
≤150 | 10 | 2 |
≥200 | 3 | 1 |
7.3.3.2 型式检验的全部检验项目都应符合表8中技术要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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