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瓶阀国标 7512-2023

摘 要

液化石油气瓶阀GB 7512-2023

1. 工作简况

1.1 编写目的及任务来源国标委根据国务院“621 银川燃气爆炸事故”的指示以及国市监特设发[2023]70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将GB/T 7512-2017《液化石油气瓶阀》修改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气瓶附件分技术委员会在接到要求后,于2023 年8 月向国标委申报对标准进行修订。

本次标准的修订原则,是为了更加安全有效的对液化石油气瓶阀制造进行管理,整合了2022 年12 月30 日发布并实施的GB/T 7512-2017《液化石油气瓶阀》第1 号修改单的内容,对标准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

1.2 起草人员及协作单位

本次起草单位:广东奇才阀门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宁波金佳佳阀门有限公司、浙江铭仕兴新暖通科技有限公司、艾赛斯(杭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杭州立琪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保华、严伟华、常彦衍、孙黎、范高萍、徐迪青、冯均华、汤晓英、陈亚鹏、吴源琪。

1.3 简要工作过程

2023 年7 月6 日,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及秘书长等专家讨论,形成草稿初稿,并向行业征求意见。

2023 年8 月18 日,在广东省佛山市召开了液化石油气钢瓶及瓶阀骨干企业会议,并对前期已经征求意见并完成修改的草案二稿进行了讨论。

2023 年8 月28 日,完成了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体委员立项投票。

2023 年9 月15 日,起草组根据9 月11 日强标推进联络会上专家提出了3 条意见修改草案后形成征求意见稿;并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征求意见。

2. 国家标准编制依据及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2.1 国家标准编制依据

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TSG 23-2021《气瓶安全技术规程》(下称《瓶规》)。

2.2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2.2.1 产品范围。

无变化。

2.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无变化。

2.2.3 术语和定义

(1)原标准的“不可拆卸”修改为“不可拆解”,并重新定义。因原来的“不可拆卸”容易引起歧义。

(2)增加了过流切断装置的定义。

过流切断装置overflow cutoff device

设在阀的出气口,当气体流量超过设定参数后,装置可以自动切断气体通道,切断后装置不应自动复位,只能使用人工方法复位的一种保护装置。

2.2.4 型号编制

(1)原标准: 4.2 自闭装置的代号:自闭装置用“Z”表示。

根据国家标准协调组的意见,增加了过流切断装置的内容,因此修改为: 4.2 自闭装置或过流切断装置代号:自闭装置用“Z”表示;过流切断装置用“G”表示。

(2)为便于识别和管理,增加了塑料内胆纤维全缠绕气瓶、信息阀、智能阀的代号编制规则。因此增加了: 4.3 用于塑料内胆纤维全缠绕气瓶的阀用“F”表示,信息阀用“X”表示,智能阀用“N”表示。非此类型阀可省略。

(3)原标准:4.4 阀的进气口螺纹代号:用大写字母表示,用“A”代表PZ19.2 螺纹,用“B”代表PZ27.8 螺纹,用“C”表示PZ39.0 螺纹。

修改为:4.5 阀的进气口螺纹代号: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用“B”表示PZ27.8 螺纹,用“C”表示PZ39.0 螺纹,用“E”表示M26×1.5 螺纹。

理由是:正在网上征求修订意见的GB/T 5842-2022 转化的强制性标准,去除了YSP4.7 规格的气瓶,相应的PZ19.2 的瓶阀规格也随之取消,同时,随着液化石油气塑料内胆纤维全缠绕气瓶的出现,其使用的是直螺纹M26×1.5,本次转标增加了这个螺纹,并将在随后的国标制定中规定这个螺纹尺寸。

2.2.5 结构型式及基本尺寸

(1)原标准:5.1 阀的结构型式为不可拆卸式,基本尺寸按图1 和表1 的规定。

修改为: 5.1 阀的结构型式应设计成不可拆解式,拆解后的阀应报废或由制造单位召回。

阀基本尺寸按图1、图2 和表1 的规定;增加了图2 液相阀的示意图。

理由是阀一旦被拆解,其使用功能和安全性能均无法保证,但是在事故的应急处理中又是不可或缺的,因此,无论是阀应急处理的拆解还是其他因素的拆解,阀均应报废或由制造单位召回,不能在市场继续流通使用。

(2)增加了一条对阀的主体密封结构的要求: 5.2 阀的密封结构设计应能保证阀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密封性能不失效。使用阀杆O 型密封圈及填充密封脂结构的,应确保密封始终有效。

理由是阀的主体密封结构是阀的核心设计内容,阀的很多项性能要求都是对此结构的考察,从使用上,阀的质量也是由此决定的,对阀的密封设计进行规范是必要的。

(3)原标准:5.3 阀的进气口螺纹分为3 种规格。用于气相阀上的螺纹为PZ19.2 和PZ27.8,用于液相阀上的螺纹为PZ39.0,其螺纹尺寸和制造精度应符合GB/T 8335 的规定。同时由于阀的螺纹旋向问题造成了螺纹较杂的现象,根据国标协调会意见,普通瓶阀应选用右旋螺纹。

修改为:5.4 阀的进气口螺纹应为右旋螺纹,分为3 种规格。用于液化石油气钢制气瓶的阀,进气口螺纹采用锥螺纹,气相阀的螺纹为PZ27.8,液相阀的螺纹为PZ39.0,其螺纹尺寸和制造精度应符合GB/T 8335 的规定;用于液化石油气塑料内胆纤维全缠绕气瓶的阀,进气口螺纹采用直螺纹,气相阀的螺纹为M26×1.5,其螺纹尺寸和制造精度应符合GB/T 197 的规定。

修改理由同本编制说明第2.2.4、2.2.5(1)条款。

(4)原标准:5.5 进气口螺纹为PZ19.2 的阀尾部进气口直径应不大于9mm……。

修改为:气相阀的尾部进气口直径应不大于14mm;液相阀尾部进气口直径应不大于20mm,液相阀尾部应有连接液相管的螺纹,连接螺纹为M22×1.5,螺纹尺寸和制造精度应符合GB/T197 的规定。

理由是正在网上征求修订意见的GB/T 5842-2022 第1 号修改单,去除了YSP4.7 规格的气瓶,相应的PZ19.2 的瓶阀规格也随之取消。同时,随着液化石油气塑料内胆纤维全缠绕气瓶的出现,其使用的是直螺纹M26×1.5,本次转标增加了这个螺纹,并将在随后的国标制定中规定这个螺纹尺寸。

由于液相瓶阀的锥螺纹为PZ39,为保证其强度和安装性能,对其进气口尾部直径进行了要求;同时由于目前液相阀安装的液相管无论是材料、安装方法,还是用螺纹安装的螺纹规格都比较杂乱,已经影响了液相瓶阀的安全使用,给安全带来一定的隐患,很有必要对此进行规范和要求。

(5)增加了5.7 条: 气相阀的出气口应带自闭装置或过流切断装置,安装过流切断装置的阀可以不安装自闭装置。

为了进一步保证瓶阀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为今后设计安装过流切断装置留有空间,增加了过流切断装置的内容。

(6)增加了5.8 条: 加装电子身份标签或其他方式与充装装置实现信息交换的阀,其基本要求按照本文件附录A 的规定。特殊设计的,不影响基本安装和连接的外形尺寸可以不按照表1的规定。

理由是为了规范安全用气,现在很多单位研发了加装了电子身份标签的信息阀、智能阀,

这类阀的市场占有率也比较大,为了安全,规范此类阀的设计和对阀基本性能的要求还是有必要的,因此本版标准对此类阀的基本功能要求进行了要求;同时由于这类阀在设计时增加了一些装置和辅助部件,和常规瓶阀的外形有所差异,对不影响基本安装和连接的外形尺寸可以不进行限制。

2.2.6 技术要求

(1)原标准:6.1.1.1 阀的主要零件材料(阀体、阀杆、压帽、活门、连接件等)应采用HPb59-1或HPb59-2 棒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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