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将支持天然气大用户改转供为直供 减少供气中间环节

摘 要

成都公布了《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能源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针对天然气能源的使用,《细则》提出,成都将支持天然气大用户改转供为直供,减少供气中间环节。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蒋君芳)8月1日,成都市“产业新政50条”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成都公布了《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能源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针对天然气能源的使用,《细则》提出,成都将支持天然气大用户改转供为直供,减少供气中间环节。

所谓“直供”,就是不经过城镇燃气公司,直接在气源单位即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或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输气站接管用气。成都市域范围内有11条中石油和中石化输气管线,39座分输站,这些分输站可以直接就近接管供应天然气大用户。目前,直供价格在1.65-1.78元/立方米,大大低于加权平均转供价格。

为此,对具备实施直供条件的企业,由企业向属地能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成都市经信委将会商中石油、中石化等气源供应单位安排直供。目前,成都全市直供天然气工业大用户已达到40家,年供应天然气16.8亿立方米,占工业用气的58.54%。

同时,由于绝大部分企业远离中石油、中石化输气站,建平均设直供管线投资大,加上地下空间资源有限,难以找到合适的通道建设管线,没有条件实施直供。《细则》进行了工作要求,成都经信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制定具体气价优惠方案,对年用气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纳入该市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天然气用户,根据用气量大小,通过减免燃气工程安装费、季节差价或阶梯价格等方式优惠,降低企业用气价格。

此外,成都市经信委还将定期会商中石油、中石化等气源供应单位,支持我市企业缩短天然气预付款和结算周期,降低企业综合用气成本。目前,中石油、中石化等供气单位对用气大户企业按周、旬或月收取预付费,部分企业气费资金成本较高。通过缩短预付费和结算周期,可以减轻用气企业资金压力,降低财务成本。

《细则》对该市有序发展分布式能源也进行了明确。鼓励在产业园区、大型商业设施等能源负荷中心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通过冷热电三联供的能源供应方式,改变企业从传统各自单一供能方式为园区统一集中供能方式,减轻能源负荷中心的能源供应压力。同时,支持第三方能源服务公司参与承接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减少企业在能源供应保障上的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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