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限时限标对61座222台6621蒸吨进行低氮改造

摘 要

至2018年9月底,以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为重点,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61座222台6621蒸吨。通过改造,实现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水平优于80毫克/立方米,部分达到或优于3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显著降低。

 为深入落实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打赢蓝天保卫战,依照《天津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津政办发[2018]13号)要求,市环保局日前制定并印发《天津市2018年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加快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科学削减氮氧化物等污染负荷,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

按照《方案》,在全面摸底排查,建档立卡的基础上,至2018年9月底,以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为重点,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61座222台6621蒸吨。通过改造,实现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水平优于80毫克/立方米,部分达到或优于3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显著降低。

氮氧化物排放,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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