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县农村气代煤地区开展燃气设施保护和安全用气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农村气代煤地区深入持久地开展燃气设施保护和安全用气宣传工作的通知》(冀代煤办〔2017〕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农村气代煤地区大力开展燃气设施保护和安全用气宣传工作,保证农村燃气设施安全,确保农户用气安全。 NEW 2018-03-15 阅读 2078 0条评论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