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燃气管理,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2014年5月28日修订)
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2014年5月28日修订)
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黑龙江:关于认真落实燃气泄漏报警器及自动切断装置法定要求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新房须带燃气切断阀报警器,已经用气的用户两年内全部安装切断阀报警器,用户拒不安装燃气企业可限制其使用燃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