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具连接用软管应用技术规程DB11/T 1275—2015

摘 要

燃具连接用软管应用技术规程DB11/T 1275—2015{发布时间:2015年12月30日,实施时间:2016年04月01日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北京市燃气集团研究院、北京市燃气协会、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市煤气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燕山工业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市液化石油气公司、北京市顺义区燃气公司、北京燃气用户服务公司、杭州万全金属软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柴家凤、海明璋、李美竹、杨永慧、孟悦、赵雪玲、张崇贤、沈焱、白雪枫、张永革、陈力生、范春明、张春田、李岩、邹旭宣。

 

燃具连接用软管应用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低压燃气系统中,用户支管末端软管与民用燃具连接的软管性能、设计与应用、储存与安装、验收与使用维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燃气用户支管末端和灶具、热水器、采暖热水炉等民用燃具之间,以及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调压器和民用燃具之间连接用的软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6 普通螺纹基本尺寸

GB/T 1220 不锈钢棒

GB/T 3280 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

GB/T 4240 不锈钢丝

GB/T 5231 加工铜及铜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

GB/T 7306.1 55°密封管螺纹第1部分:圆柱内螺纹与圆锥外螺纹

GB/T 7306.2 55°密封管螺纹第2部分:圆锥内螺纹与圆锥外螺纹

GB/T 7307 55°非密封管螺纹

GB/T 8815 电线电缆用软聚氯乙烯塑料

GB/T 20028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应用阿累尼乌斯图推算寿命和最高使用温度

GB 29993-2013 家用燃气用橡胶和塑料软管及软管组合件技术条件和评价方法

GSB 05-1426 漆膜颜色标准样卡

CJ/T 197-2010 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

HG/T 3092 燃气输送管及配件用橡胶密封圈胶料

YB/T 5306 P3型镀锌金属软管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燃具连接用软管 hose for the connection of gas burning appliances

用户支管末端以及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调压器和燃具之间连接用的软管,简称软管,包括橡胶复合软管、不锈钢波纹软管及铠装软管等。

3.2

橡胶复合软管rubber composite hose

由橡胶共混或者由橡胶与塑料共混材料制作的软管。

3.3

铠装软管armoured hose

内管是橡胶复合软管,在内管外面带有金属保护套的软管。

3.4

不锈钢波纹软管 stainless steel corrugated tubes

两端设有连接燃具及管道的接头,有固定长度的不锈钢制波纹被覆管。

4 软管性能

4.1 橡胶复合软管外观不应有扭劲、脱层等异常现象;外胶层不应有海绵,并应无皱纹和局部隆起;内胶层不应有裂口、海绵、砂眼及起泡等缺陷。

4.2 橡胶复合软管应选用公称内径为9.5和13 的产品。

4.3 橡胶复合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并应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a) 橡胶复合软管的性能应符合附录A 的规定;

b) 橡胶复合软管使用寿命的评估应按照GB/T 20028 的规定进行,测试参数为软管材料的力学性能和软管的燃气透过性技术指标,当软管的力学性能下降到初始值的50%或耐燃气透过性指标超过附录A规定值时,试验终止,依据测试数据推算25℃条件下使用时间。

4.4 不锈钢波纹软管应采用包塑式被覆层,被覆层的厚度不应小于0.5mm,被覆层壁厚应均匀,对管材波纹部分应全部包覆,被覆层宜为GSB 05-1426中Y06的淡黄色。

4.5 不锈钢波纹软管及铠装软管的外观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软管表面不应有明显的杂质、伤痕、色斑、裂纹,表面文字和标志应清晰;

b) 软管接头的内外表面不应有裂纹、砂眼及其它影响性能的明显缺陷;

c) 密封橡胶件外观应规则,无裂纹,无缺陷及明显飞边,色泽应均匀。

4.6 不锈钢波纹软管规格应为DN10、DN15 或DN20。

4.7 不锈钢波纹软管的主要零部件材料应符合表1的规定,或采用更优性能的材料。

 

 

4.8 不锈钢波纹软管宜选用螺旋形波纹管,如选用环形波纹管,包覆环形被覆层应具有导流槽。

4.9 不锈钢波纹软管的纵焊缝不应超过1条,不应有环焊缝。

4.10 不锈钢波纹软管的管坯公称壁厚不应小于0.2mm。

4.11 不锈钢波纹软管及铠装软管的接头材质为不锈钢时接头的最小壁厚应大于等于1.0mm,材质为黄铜时接头的最小壁厚应大于等于2.0mm。

4.12 不锈钢波纹软管的性能应符合CJ/T 197-2010中6.3 的规定。

4.13 不锈钢波纹软管及铠装软管的定尺长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4.14 铠装软管的内管质量应符合4.1-4.3的相关规定。

4.15 铠装软管的其他零部件材料应符合表3 的规定,或采用更优性能的材料。

 

5 设计与应用

5.1 软管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8年。

5.2 软管应选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相关产品,其中橡胶复合软管还应选用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的产品。产品的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应齐全。

5.3 软管表面应印有产品名称、产品规格、生产日期、制造商名称或缩写等明显标识。橡胶复合软管及铠装软管还应标识使用有效期限,表面标识间隔不应大于300mm。

5.4 软管接头采用螺纹密封时,应符合GB/T 7306.1或GB/T 7306.2 的规定;采用非螺纹密封,应符合GB/T 7307或GB/T 196的规定;采用插入式连接时,与软管连接的接头尺寸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5.5 燃气热水器、采暖热水炉宜选用不锈钢波纹软管连接。

5.6 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调压器与灶具宜选用橡胶复合软管连接。

5.7 固定式安装的民用灶具宜选用橡胶复合软管、铠装软管及不锈钢波纹软管连接。

5.8 非固定式安装的灶具可选用橡胶复合软管及铠装软管连接,不应选用不锈钢波纹软管连接。

5.9 软管与燃具连接时,软管长度不应大于2m。

5.10 软管不应穿过墙、楼板、顶棚、门和窗。

5.11 软管安装位置与周围带电物体的间距应符合表4 的规定,当安装困难时,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或适当调整安装路线。

 

 

5.12 不锈钢波纹软管及铠装软管不应与厨房电器的金属部位接触,与其距离宜大于5cm。

6 储存与安装

6.1 储存

6.1.1 软管应储存在通风良好、干燥的室内,不应与酸、碱及有腐蚀性的物品共储。

6.1.2 软管的堆放高度不应大于1.5m,不应将软管卷盘悬挂在一个固定物上。

6.1.3 软管搬运和储存过程中应按箱逐层堆放整齐,并应固定牢靠防止磕碰。应有遮盖物,防止阳光直射、雨淋和其它污染,距离热源不应小于1m。

6.2 安装

6.2.1 软管在安装前,施工安装单位应对软管进行检查,并填写相应记录。检查应以外观检查和查验质量合格文件为主。

6.2.2 软管安装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产品外观应无划痕、擦伤等缺陷,内外表面应清洁、不应有油污和外来杂质;

b) 产品表面文字和标志应清晰,配件应齐全;橡胶复合软管及铠装软管还应在使用有效期限内;

c) 当软管存在龟裂、老化及不可恢复的弯折拉伸等现象时不应安装。

6.2.3 软管与燃具、管道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软管与燃具的连接处应可靠密封,安装应牢固;

b) 软管与燃具的连接接头应同规格同尺寸,并应有可靠的防脱落措施;

c) 当软管与燃具的连接接头为不同规格时,不应连接;

d) 应避免硬物碰撞及尖锐物体划伤软管,或压扁、损坏软管表面;

e) 软管穿过橱柜壁板时,开孔尺寸不应小于25mm,孔应光滑;

f) 软管与灶具连接时,软管应低于灶具面板30mm 以上,当橱柜设有拉篮、抽屉时,应采取固定措施确保软管不被触及;

g) 软管应无接头或三通,不应使用管件将其分成两个或多个支管;

h) 如受空间限制、障碍物影响等,应先安装不便操作的连接端。

6.2.4 橡胶复合软管安装时除应符合6.2.3的要求,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软管的弯曲半径应大于50mm,不应产生弯折、拉伸、扭转,不应在受压状态下使用;

b) 切割时,应将软管切口整圆、修整切口,保证管口平整,无裂纹、凹凸等缺陷,端面与管线垂直;

c) 软管采用插入式连接时,应将软管插入至连接接头根部,并应使用喉箍(软管夹)固定。

6.2.5 不锈钢波纹软管及铠装软管安装时除应符合6.2.3的要求,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弯曲起止点距接头配件靠近管体端应大于等于25mm;弯曲半径不应小于2 倍公称直径;

b) 安装时,不应反复弯曲,不应强行扭曲安装;

c) 采用螺纹连接时,燃具与软管螺纹接口形式应相同,应确保密封圈紧密贴合在接口密封面上,连接端面应平整无毛刺,应保持管体不受扭曲,并应确保软管可靠密封;

d) 采用插入式连接时,应确保软管插入至连接接头根部,并应确保软管与连接接头可靠密封。

7 验收与使用维护

7.1 软管安装完成后应用发泡剂或检漏仪对接口位置进行泄漏检查。若软管接头为金属,使用发泡剂

进行泄漏检查时,发泡剂中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25×10-6。

7.2 在使用或检查过程中拆装燃具时,应更换软管的密封圈。

7.3 燃气企业应将软管纳入定期安全巡检,除应符合定期巡检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软管不应存在老化、龟裂、损伤等;

b) 软管不应穿墙、门窗等,软管长度不应超过2m,不应有私自接驳软管或三通等现象;

c) 橡胶复合软管应用喉箍(软管夹)紧固,连接到位,软管及接口不应漏气;

d) 厨房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橱柜抽屉、拉篮等)不应触及软管,不锈钢波纹软管不应与厨房电器金属部分直接接触;

e) 软管不应超过其标识的使用有效期限。

7.4 燃气用户应定期对软管使用情况进行自检,自检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软管穿过的橱柜壁板孔应光滑;

b) 连接部位无松动,外观无损坏,如发现外观有损坏应立即更换;

c) 厨房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橱柜抽屉、拉篮等)未触及软管,不锈钢波纹软管未与厨房电器金属部分直接接触;

d) 超过其标注的使用有效期限及在使用有效期限内出现问题的软管应及时更换。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橡胶复合软管的性能

A.1 橡胶复合软管的性能应符合表A.1 的规定。

表A.1橡胶复合软管的性能(略)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橡胶复合软管的性能(略)

B.1 灶具用9.5软管连接接头尺寸应符合图B.1 的规定。

 

B.2 热水器软管连接接头尺寸应符合图B.2 的规定。

 

B.3 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调压器用9.5软管连接接头尺寸应符合图B.3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