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18—2019年采暖季天然气压非保民应急预案
为做好西安市迎峰度冬天然气供应工作,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建立应对天然气供应短缺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我市天然气安全、平稳供应,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给市民正常生活和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为创建国家中心城市提供切实有效的气源保障。
(二)保障目标。
保障城市天然气输配系统安全运行,保障城市民生用气所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三)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压非保民的控制保障原则,统一指挥、协调运作、有序高效。
(四)适用范围。
自预案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止,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因天然气气源供应不足或其它突发情况,出现紧急状态后的天然气应急保障协调工作。
(五)压非保民次序。
按照《陕西省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的保供次序将已配置气量分层配置给终端用户,无条件优先保障民生用气需求。保供次序如下:1.居民炊事、生活热水、居民采暖、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学校、政府机关、职工食堂、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酒店、工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用气;2.带有公共服务设施和采暖用热的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用户的安全负荷、载客汽车、环卫车等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运输车辆用气;3.重点工业企业等断气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的安全负荷用气;4.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用气。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成立应急指挥工作组。
为加强预案施行期间西安市天然气保供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构建全市“一盘棋”应急领导机制,成立天然气保供应急指挥工作组(以下简称应急指挥工作组),由常务副市长吕健任组长、副市长王勇任副组长,负责全面领导、指挥全市天然气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并发布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令;根据实际供需矛盾和执行效果调整应急响应措施;决定应急处置措施新闻发布的内容;在应急状态下,根据需要临时调度各成员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决策与应急处置工作有关的其它事项。
应急指挥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陈长春兼任,负责向应急指挥工作组提出启动或终止预案的建议;依照应急指挥工作组指令下发启动、终止预案的通知;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应急指挥调度,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组织宣传部门做好新闻材料的组织和发布工作;承担工作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作组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市政局,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西安城投集团,各天然气经营企业。
(二)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分工及职责。
1.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履行“压非保民”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各自行政区域内燃气企业及时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指导燃气企业按照要求拟定减限名单(城六区政府直接执行按本《应急预案》确定的减限名单);服从应急指挥工作组调度,严格按照应急处置需要,抓好本辖区内应急预案执行工作,做好相关用户、单位的疏导和宣传工作,确保“压非保民”措施落实到位。
2.市委宣传部:负责审核、发布预案启动、处置措施执行等相关信息内容,指导工作组成员单位做好天然气保障政策宣传工作。
3.市发改委:履行好工作组办公室职责,对接省发改委和上游供气企业,争取上游增供气量指标向我市倾斜。指导天然气经营企业组织调度应急气源,合理部署减限措施。
4.市物价局:理顺天然气价格,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推行季节性差价政策,做好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天然气价格监管工作。
5.市市政局:按照《特许经营协议》和《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各燃气企业制定、落实响应预案和处置措施,监督燃气企业做好燃气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的保障工作。负责按照预案启动级别需要,组织热力企业采取措施,保障全市集中供热正常运行。
6.市工信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根据工作组办公室下发的减限名单和减限要求,做好工业企业停限、交通企业错峰用气及出租车燃气补贴发放、商业企业停限等有序用气安排,让气于民。
7.市财政局:按照应急指挥工作组要求筹措天然气保供财政补贴资金。
8.市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相关行业部门做好全市天然气输配、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9. 市质监局:负责做好场站内压力容器、管线、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0.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按照应急指挥工作组拟定的天然气运输车辆行驶的具体路线,制定勤务安排,在沿线增派警力,加强道路疏导,保障车辆通行条件,确保运输通道畅通。负责加气站周边交通、车辆加气秩序的维护。
11.西安城投集团:会同市发改委积极争取气源供应,落实安全、有序、稳定用气措施,督促所属企业认真履行本预案要求。
12.各天然气经营企业应高度重视并履行天然气供应保障主体责任,自觉服从工作组的统一指挥,积极执行工作组下达的保供指令;根据本预案内容有针对性地制定各自供气区域应急预案,针对不同预警状态确定减限对象名单,明确“压非保民”具体措施,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响应及时、处置有效,确保全市保供部署落实到位,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做好供应形势研判,对已发生和预计可能发生的险情,及时向工作组办公室报告,并根据各自供气情况及时上报启动、调整、中止预案的请示。
三、应急响应
(一)常态化措施。
1.鼓励多能源供热。为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气,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按照中、省“以气定改”“先立后破”清洁供暖工作要求,结合我市2018—2019年采暖季天然气供需状况,暂停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拆除工作,符合排放标准的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可视情况继续使用。鼓励使用电、地热能、太阳能等多种能源供热,缓解天然气保障压力。
2.加强节约用气宣传。加强对全社会节约使用天然气的宣传工作,倡导全市天然气用户节约用气、错峰用气。做好工业用户及商业用户“压非保民”天然气保供政策宣传工作,争取理解支持,确保减限措施执行到位。
(二)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天然气供需缺口大小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Ⅴ级五个等级。
1.Ⅴ级响应
预警特征:当全市日供需缺口小于5%(即约100万立方米/日)时,进入应急保供Ⅴ级响应状态。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全部停供。对商业锅炉根据供需状况轮换停气或全部停气。具体停气名单由各燃气企业提供。
2.Ⅳ级响应
预警特征:当日供需缺口大于5%(即约100万立方米/日),但小于10%(即200万立方米/日)时,进入应急保供Ⅳ级响应状态。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全部停供。对商业锅炉根据供需状况轮换停气或全部停气。对公服锅炉(指医院、部队、机关单位和一般办公楼供热锅炉)根据供需状况停气,对大型集中供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对小区采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或轮换供气。具体停气名单和减限量由各燃气企业提供。同时,对10吨以上小区集中供暖锅炉错峰使用(17∶00—20∶00停用)。
3.Ⅲ级响应
预警特征:当日供需缺口大于10%(即约200万立方米/日),但小于15%(即300万立方米/日)时,进入应急保供Ⅲ级响应状态。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全部停供。对商业锅炉全部停气,对公服锅炉(指医院、部队、机关单位和一般办公楼供热锅炉)全部停气。对大型集中供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最大达40%)。对小区采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或轮换供气。对5吨以上小区集中供暖锅炉错峰使用(17∶00—20∶00停用)。具体停气名单和减限量由各燃气企业提供。
4.Ⅱ级响应
预警特征:当日供需缺口大于15%(即约300万立方米/日),但小于20%(即400万立方米/日)时,进入应急保供Ⅱ级响应状态。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全部停供。对商业锅炉全部停气,对公服锅炉(指医院、部队、机关单位和一般办公楼供热锅炉)全部停气。对大型集中供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用气(最大达70%)。对小区采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或轮换停气。对5吨以上小区集中供暖锅炉错峰使用(17∶00—20∶00停用)。具体停气名单和减限量由各燃气企业提供。
5.Ⅰ级响应
预警特征:在最极端情况下,当日供需缺口超过20%(即400万立方米/日)时,届时将进入应急保供Ⅰ级响应状态。
处置措施:根据用户分布情况,结合管网现状,尽可能平均分配用气需求,全市范围共划分9个区块,根据供需缺口,在缺口大于400万立方米/日后,九个区块进行轮换停气减限(可以每周轮换一个区块)。每增加100万立方米/日缺口,即增加一个区块轮换减限,直至达到供需相对平衡(分片区停气时,尽力保障对医院、养老院、幼儿园的供气;除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以外,其他燃气公司在执行各自方案的同时,需按此方案执行)。
(三)应急预案启动及处置程序。
工作组办公室根据各天然气经营企业报送的供需信息及启动应急预案建议,召集工作组成员单位进行研究,确定启动应急预案并明确相应预案级别后,上报应急指挥工作组批准实施。
预案启动建议获得批准后,工作组办公室应立即部署预案处置措施的实施,做好信息联络,及时向应急指挥工作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做好应急预案执行信息发布工作;应急指挥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应急预案相应措施的执行工作,防止对天然气保供问题进行炒作。
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燃气企业每日按要求报送供气情况及采取的应急保供措施;市发改委以应急指挥工作组名义视情向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省天然气公司和中石油报送各类天然气保供请示、专报和信息。
应急指挥工作组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本预案在应急指挥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实施,各成员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支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凡无故、借故不支持、拖延应急处置工作或不服从统一指挥者,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各有关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掌握本预案内容,明确各自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
(三)各天然气经营企业要按照本预案拟定本企业的处置响应预案,报工作组办公室备案。
(四)预案终止后,工作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应对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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