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封堵材料 国标23864-2009

摘 要

防火封堵材料 GB23864-2009:本标准规定了防火封堵材料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综合判定准则及包装、标志、贮存、运输等内容。

8  综合判定准则

8.1  防火封堵材料所需的样品应从批量产品或使用现场随机抽取。

8.2  防火封堵材料的耐火性能达到某一级(1h、2h、3h)的规定要求,且其他各项性能指标均符合标准要求时,该产品被认定为产品质量某一级合格。

8.3  经检验,该防火封堵材料除耐火性能和燃烧性能(不合格属A类缺陷,不允许出现)外,理化性能尚有重缺陷(B类缺陷)和轻缺陷(C类缺陷),在满足下列要求时,亦可判定该产品质量某一级合格,但需注明缺陷性质及数量。

    a)  表2中所列的防火封堵材料,当B≤2或B+C≤3时;

    b)  表3或表4中所列的防火封堵材料,当B≤1或B+C≤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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