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线安全抢修制度

摘 要

燃气管线安全抢修制度

          当输气管线或设施损坏,发生漏气,造成事故或存在严重隐患,需立即采取抢修措施,特制定抢修制度。

1、接到抢修报警后,应迅速出动,并根据事故不同情况可联系有关部门协作抢修,抢修作业应统一指挥,严明纪律。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2、抢修人员到达作业现场,应根据燃气泄漏程度确定警戒区并设立警示标志,一般在高压管线周围40、下风向100;中低压管线周围20、下风向50范围内实行警戒。做好宣传工作,若有必要,需通知消防、行政主管部门、120急救中心。并禁止车辆、行人通行,严格禁止未防爆的机械电器操作及一切可能引起明火的活动。

3、公司应立即会同安全运行各部、技术部、工程部、材料部拟定现场抢修方案,工程施工单位应密切配合抢修。

4、进入警戒区内的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具,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严禁单独作业。

5、抢修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应立即控制气源,消灭火种,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排除积聚在地下和构筑物空间内的燃气。

6、对于处理地下泄漏点时,抢修人员应根据管道敷设资料确定开挖点,并对周围建(构)筑物进行检测和监测,若发现漏出的燃气已渗入周围建(构)筑物时,应及时疏散建(构)筑物内人员并清除聚积的燃气。

7、作业点应根据介质成分设置燃气浓度报警装置,当环境浓度在爆炸和中毒浓度范围以内,必须强制通风,降低浓度后方可作业。

8、在泄漏和污染区严禁使用非防爆型的机电设备和录像机、照相机、对讲机、电子照相机、碘灯等,严禁穿钉鞋,化纤服装及车辆进入泄漏和污染区。

9、开挖作业时,应根据地质情况和开挖深度确定放坡系数和支撑方式,并设专人监护。

10、燃气设施泄漏的抢修应在降低燃气压力或切断气源后进行,当泄漏处已发生燃烧时,应先采取措施控制火势后再降压或切断气源,严禁出现负压。

11、当抢修中无法消除漏气现象或不能切断气源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作好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如需大面积停气,应及时通知有关媒体做好告知工作。

12、根据管道重要程度决定是否降压、停气。抢修作业前必须准备好机械、工具、材料、消防器材、防护用品、警示灯、防爆照明等。

13、抢修作业完成后,应进行复查,并经验收合格,做好恢复地面,清理现场等工作,最后确认不存在不安全因素后,抢修人员方可撤离事故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