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涉及特种设备(燃气)安全监管规范汇总及下载

摘 要

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具体范围依照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确定(详见《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本文中提及的主要为燃气公司经常涉及的压力管道与压力容器(仅涉及场站内储罐与过滤器等不含气瓶、锅炉等)部分。

 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具体范围依照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确定(详见《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本文中提及的主要为燃气公司经常涉及的压力管道与压力容器(仅涉及场站内储罐与过滤器等不含气瓶、锅炉等)部分。

一、压力管道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管道。公称直径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表压)的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的管道和设备本体所属管道除外。其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监督管理还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3号)公告的最新《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项目》,目录和项目自201961日起实施。

一、压力管道分类与分级

压力管道分为:长输管道 (GA1GA2)、公用管道(GB1GB2)、工业管道(GC1GC2GCD)

具体的分类及级别参考如下:

1、         GA类(长输管道)

长输(油气)管道是指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之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的管道,划分为GA1级和GA2级。

GA1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1级:

1.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表压,下同)的长输输气管道;

2.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6.3MPa的长输输油管道。

GA2级:

GA1级以外的长输管道为GA2级。

2、         GB类(公用管道)

公用管道是指城市或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划分为GB1级和GB2级。

GB1级:城镇燃气管道。

GB2级:城镇热力管道。

3GC类(工业管道)

工业管道划分为GC1GC2GCD

GC1

1.输送《危险化学品目录》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急性毒性类别1介质、急性毒性类别2气体介质和工作温度高于其标准沸点的急性毒性类别2液体介质的工艺管道;

2.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者甲类可燃液体(包括液化烃),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的工艺管道;

3.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0MPa,或者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且设计温度高于或者等于400℃的工艺管道。

GC2     

1.GC1级以外的工艺管道

2.制冷管道

GCD     

动力管道(指火力发电厂用于输送蒸汽、汽水两相介质的管道。)

二、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

压力容器的分类方法很多,按照不同的方法如按制造、材料、壁厚、形状、设计压力、工作温度、作用、安装方式等可以有不同的分类。目前的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主要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氧舱、气瓶来进行分类控制的。

其中:

固定式压力容器:有固定安装和使用地点,工艺条件和操作人员也较固定的压力容器。 

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时不仅承受内压或外压载荷,搬运过程中还会受到由于内部介质晃动引起的冲击力,以及运输过程带来的外部撞击和振动载荷,因而在结构、使用和安全方面均有其特殊的要求。

三、监管规程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除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的专业技术规范规程外,下文仅有针对性列举与燃气行业相关的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的监督管理规程。

1、          GB/T 33942-2017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http://www.egas.cn/soft/4518.html

2、          TSG 01-2014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导则;

http://www.egas.cn/soft/4526.html

3、          TSG 03-2015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

http://www.egas.cn/soft/4527.html

4、          TSG 07-2019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

http://www.egas.cn/soft/4419.html

5、          TSG 08-2017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http://www.egas.cn/soft/4528.html

6、          TSG Z6001-2019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http://www.egas.cn/soft/4529.html

7、          TSG Z6002-2010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

8、          TSG D7003-2010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 长输(油气)管道;

9、          TSG D7004-2010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 公用管道;

10、     TSG D0001-2009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11、     TSG D7005-2018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

12、     TSG 21-2016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3、     TSG R0005-2011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4、     TSG R7001-2013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15、     TSG R7004-2013  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

16、     TSG ZF001-2006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注:本文件列举文件现行有效期为2019.10.31,不含修改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