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通过燃气事故案例分析,说明企业的发展安全建设密不可分。
关键词:监理;燃气事故;安全教育
1 泸州市“12·26”天然气爆燃事故
2013年12月26日22时45分左右,泸州市江阳区摩尔玛商场发生天然气爆燃事故,导致商场起火燃烧。事故造成4人死亡,40人受伤。2014年1月3日,据从四川泸州市江阳区政府新闻办获得的消息, 四川泸州“12·26”天然气爆燃事故调查组通报此次爆燃事故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目前已有8人被警方控制,事故善后处理等工作还在进行中。调查组通报称,2013年12月26日,泸州市江阳区摩尔玛商场爆燃事故直接原因,系当晚泸州华润兴泸燃气公司工人在商场大门外进行管道维修时,错将中压天然气管道与商场废弃天然气管道碰接。送气过程中,天然气泄漏至商场负一楼,遇用电设备发生爆燃。
2 几起公开报道、影响较大的城市燃气事故回顾
事故一:2011年4月11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2区3号楼第5单元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6死1伤,导致该楼东侧5单元整体坍塌。
根据爆炸产生的后果来看,燃气泄漏与聚集的时间较长,可能长达数日。另据公开的资料,此处曾在爆炸发生前两日有居民报修,燃气公司也前往处理。但是问题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留下了安全隐患。
事故二:2011年3月16日21时50分左右,南京地铁一号线南延线江宁义乌商品城附近的高架轨道下,天然气管道被挖破,导致天然气大量泄漏,喷出的天然气呈圆柱状,超过高架轨道数米之高,事后共有三辆列车从气柱里穿过。幸而未发生爆炸和人员伤亡。
从该案例可以看出,我们在燃气管道保护与安全教育与宣传工作的薄弱。现场的施工人员以及列车司乘人员没有基本的常识判断,如果发生燃气爆炸,即使列车上没有乘客,也将造成司乘人员及周边公众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出现场的施工人员缺乏应急处置意识和应有的应急教育,从根本上导致应急系统的失效。
事故三:2011年1月1 7日6时04分,位于吉林省吉林市的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吉林分公司发生燃气泄漏,泄漏引发吉林石化矿区服务部食堂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28人受伤。此前的2009年12月14日,昆仑燃气江苏宝应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
据公开报道,事故发生前一天曾有居民因天然气泄漏而报修,燃气公司仅仅采取了关闭管道阀门的做法,根本没有进行全面、有效地排查,在未确定泄漏点的情况下未采取其它措施,致使惨剧发生。整个隐患处置过程存在重大的漏洞。
事故四:2010年8月27日凌晨3:36,江西省贵溪市建设大道一幢高楼(教育局对面)的4间店面由于中压燃气管道(PE管F315)破裂(漏点为约50厘米纵向裂纹)导致天然气泄漏扩散至临街门店并发生爆炸和燃烧,造成2人死亡(其中当场l人死亡),2人受伤。
从公开的资料看,这是一起施工质量安全事故。
值得引起我们注意的是,事故发生的原因可能都与燃气公司的运行管理经验不足和处置不当有直接关系。
目前为止尚没有官方的事故原因调查报告。如此密集地发生此种严重的燃气事故,直接将我们目光引向燃气与城市安全这个话题。
3 快速发展与安全管理,资本带来的天平失衡
(一)政府的监管
作为改革相对前沿的燃气行业来说,白2002年底国家建设部印发《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以来,受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天然气上、中游建设加快的利好,近10年城市燃气市场始终保持了高速发展的状态,这其中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就是资本力量。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原有的地方燃气企业在重组或兼并前都处于资金紧张或负债经营的状况,而鲜有通过资本市场获取融资实现进一步发展的资格(因历史积累的包袱)和勇气(因长期接受财政补贴产生的惰性)。而且政府在出让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时都有“嫁女儿的心态”,一定要找一个“家境好(资本雄厚)的婆家”,哪怕儿女自身条件再差。或许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心理,针对安全的监管出现了不作为甚至失职。我们可以通过公开的资料查得,绝大多数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燃气企业的安全监管还局限于发个通知强调,用落伍的表格进行运动式的、走过场的检查。一些重大燃气事故的原因公众很难获取最终的调查报告。
在摆脱历史包袱和行业健康发展面前,政府两难!正如煤矿整治。
(二)资本的本性
在城市燃气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或许,燃气企业的安全管理没有很好地跟上来。2004年建设部颁布实施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并没对此作出具体的准入条件。同年建设部颁布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GF-2004-2502)对燃气企业的安全管理能力也仅仅作出了定性的要求,并没有相关的评估准则和定量约束。燃气企业由此获得“柔性”空间,发展大于一切,获取最大化的利益,这是资本的本性所决定的。
由于我国天然气利用事业起步晚,在上游市场以及中游输配网络没有可靠保障的前提下,作为占据城市燃气市场的燃气企业,唯有快速发展,让管网覆盖更多的居民、商业和工业才能在短期内取得更高的回报,每年百分之几的平稳收益满足不了急切的心情。大多数的小型燃气企业还有另外一种想法,通过占领城市燃气市场,进行有限的投资,适当的时候溢价出售,可以获取纯资本运作收益,而无需承担长期的经营和安全风险。事实上,近几年的燃气行业并购中此种案例不少。
处于下游的燃气企业出于短期利益的需要,不顾实际的扩大管网覆盖面积,带来了严重的供气安全问题,“气荒”已从局部性发展到区域性,对经济的影响周期和深度严重程度更甚。还有不合理的燃气物流,因为长输管网无法到达,通过LNG槽车翻山越岭几千公里运送LNG,再气化后通过管道输送用户。这里面,哪里有科学发展的规划和设计,一哄而上造成了中国在国际市场采购LNG的被动,不得不支付高额的费用。如果我们可以有规划、有步骤的实施天然气利用工程,采取各种过渡方式(液化石油气混空气、二甲醚、轻烃、沼气等等),我们可以不用为超规模投资付出无法估量的社会效益(资本、安全隐患、远高于国际水平的天然气价格指数、社会生产效率等等)。2009年的气荒即是实证。另外一个事实是,即使在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我们仍然无法从国际市场获得价格相对低廉的天然气,因为我们的城市燃气市场如中国的房市一样,需求已经成为刚需,不管价格高低,我们都买,否则巨量的前期投资将成为泡影,这些早已为国际市场卖家所洞察。
天然气战略供应安全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我们“自己挖坑往里跳”。
(三)人力的严重短板与安全管理的短视
相比而言,虽然没有进行精确的统计,但我们仍然可以推测出各层次的燃气人力资源与快速发展的需求极其不匹配,不论是工程、管理人力还是岗位技术工人都长期存在缺口,以至于在安全管理方面不可避免的存在薄弱之处。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燃气人力资源都是具有相当经验和岗位操作能力的人员。
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就是大量没有城市燃气运行管理经验的资本(公司)进入这个市场,包括中石油和华润等大型央企,而安全管理本身就是“看着容易做好难”。这些新鲜的力量给城市燃气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和更好的发展机遇,但是由于运行管理经验不足,势必积累各类安全隐患,当达到“量变到质变”的条件,事故的发生则无法控制。在业界,中石油从2009年12月到2011年1月,在一年零一个月时间里,在全国共发生两起天然气爆炸,合计造成35人伤亡,其中5人死亡。正是超速扩张与自身经营能力不足的必然结果。
对于广大的公众来说,他们没有选择城市燃气供应商的机会和途径,这个时候作为其代表的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责任重大,建立和实施科学、严格的监管模式必须与快速发展的城市燃气行业相适应。
4 安全如何跟上发展的速度——精耕细作
(一)燃气公司自身建设
由于燃气行业的改革相对电力、水等公用事业行业较开放,原有的地方国企或重组或被兼并,新旧体系、人员处于较为波动的时期,特别是投资资本(公司)在燃气行业收益较低、回报周期较长的客观情况追求短期效益,对安全管理的建设有所放松,或投入不足。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新的燃气公司运行管理经验不足。
燃气公司必须从保障行业健康、平稳发展的高度认识安全管理工作。首先,在投入上保障,不仅仅是资金,还包括人力。在安全管理方面配置应综合素质和能力较强的人力,同时加强生产运行管理、操作人员的培养。其次,强化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责任体系、组织架构、制度文化等诸多方面。在这里要特别强调安全执行力的问题,不能有效的执行,安全隐患将日积月累,最终形成事故。
(二)行政主管部门与专业政府部门的监管
由于大量的城市燃气市场完全是从无到有,以前根本没有管道燃气,当地的政府行政部门没有此方面的人才储备,也没有成熟的监管经验和体系;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又各有侧重,政府监管短时间内无法系统化。此种情况也给投资资本(公司)心存侥幸提供了一定的外部条件。
在这里笔者提出,当地政府是否可以把安全业绩作为燃气公司准入和退出当地特许经营市场的“一票否决”,同时也破除“唯资本、唯资源”的行业怪圈。
(三)公众教育
当燃气作为新鲜事物走近公众,我们的政府及有关部门以及燃气公司是否投入足够的力量对公众进行教育,他们是否掌握应有的安全使用知识和技能,是否能够正确地应对一些紧急情况。笔者认为,使公众获得足够的相关教育,既能够降低运行管理成本,同时也能够减少燃气对城市安全的影响系数。作为监管者的政府部门和服务供应商的燃气公司应该认识到,作为每一个终端用户的公众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对象,他们由于安全意识不足或者操作不当导致的后果一般比较严重,户内燃气泄漏和爆炸的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管理不应仅仅局限于燃气公司内部。
要完成公众教育,这里主要的推手就是政府及相关部门,燃气公司则是主要配合者。
5 雾霾带来的天然气替代冲动
2013年,全国各地陷入前所未有的雾霾环境,上至国家部委,下至地方政府,各方都把改善的希望寄于天然气,并采取了轰轰烈烈的行动。以天然气加气站为例,从了解的各地加气站的数据来看,包括规划的,“十二五”期间加气站建设将迎来历史上的高峰,主要原因有:一、节能减排的政绩冲动;二、“十一五”期间天然气建设获得长足进步,天然气气源紧张局面将有所缓解;三、城市燃气运营商不满足现有的用户结构和消费量,扩大燃气在城市交通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是一个提升投资收益的有效途径。当处于高压状况下的天然气与我们的生活发生更频繁、更紧密的关系,也极容易引发安全事故。而当前急不可耐的动力/供热“煤改气”是否也会埋下安全隐患的种子呢?
本文作者:徐清泉
作者单位:深圳市燃气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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