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管道工程气液联动执行机构技术规格书CDP-S-OGP-IS-054-2013-3

摘 要

油气管道工程气液联动执行机构技术规格书CDP-S-OGP-IS-054-2013-3:本文件适用于油气管道工程项目气液联动执行机构的采购。

本文件适用于油气管道工程项目气液联动执行机构的采购。
本文件包括技术条件、数据单和技术评分表三部分内容:
——技术条件部分为各工程项目通用并统一的技术要求;未经发布单位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该部分进行修改;
——数据单是为了统一各工程项目实际使用,在工程项目使用中填入用于订货的参数;工程项目中的数据单应按照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经审批后用于订货;
——技术评分表是为了统一招标投标过程中通用技术组评分标准,在工程项目使用中,可根据工程项目特点进行调整、修改,修改后用于工程项目的技术评分表应按照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经审
批后方可使用。
本文件与《油气管道工程气液联动执行机构执行机构技术规格书》CDP-S-OGP-IS-054-2012-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 ISO5210《通用阀门多回转阀门驱动装置的连接》、ISO5211《工业阀门——部分回转执行器附件》、ISO/FDIS 12490 《石油和天然气工业管道阀用执行器和安装组件的机械完整性与尺
寸》标准规范;
——6.1.7 修改为:执行机构与阀门的连接法兰标准,按ISO5210、ISO5211 执行;
——6.2.4 修改为:执行机构应有带锁的“就地/远控” 选择开关。选择开关置于就地位置时,
执行机构由就地的开关(按钮)控制,远控命令对于执行机构无效。选择开关在远控位置时,执行机构由远程开、关或控制系统控制,就地手动无效。启用ESD 命令时,不受就地/远控开关的限制;
——6.3.3 修改为:执行机构的储气罐应配备压力表和安全泄压阀及排污阀,排污阀应与罐体直接连接(不接受采用双头短节螺纹方式连接)。为便于压力表的更换、校验等工作,压力表应配备
根部仪表阀,根部阀应满足《输气管道工程球阀技术规格书》(CDP-S-OGP-PR-016)的要求;
——6.4.1 k)修改为:电子控制单元应配置微型电脑现场编程组态接口及用于数据远传的通信接口,通信协议为MODBUS RTU 协议。接口需具有满足防爆要求的数据下载功能;
——6.4.2 d)修改为:后备电池需在保证执行机构正常工作的条件下能持续稳定供电15 天,其使用寿命不低于3 年;
——6.4.2 e)修改为:太阳能系统应为防爆型,并提供防爆证书;
——6.4.4 c)修改为:电子控制单元开箱时应保证断电;
——增加6.4.4 d)电子控制单元内不允许有气管路进入,气管路与电气系统需要分开设置,不能放置在同一个箱体内。
本技术规格书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提出并归口管理。

油气管道工程气液联动执行机构技术规格书.png

 

在线下载列表
会员下载需要E点: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