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涉路工程技术规范DB37/T3366-2018

摘 要

山东省涉路工程技术规范DB37/T3366-2018

本标准规定了涉路工程技术的总体要求,术语和定义,上跨公路、下穿公路、与公路并行道路、平面交叉与接入公路的涉路工程要求,施工交通组织,涉路工程报审文件编制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国道、省道、县乡公路的涉路工程的设计、施工与技术评价,其他道路可参照执行。

6.1.3.3 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穿越各级公路,应设置专用通道或套管;通道或套管应满足相应公路等级的汽车荷载要求。石油、天然气管道采用套管穿越公路,一般情况下距离特大、大、中桥不应小于100 m 、距离小桥不应小于50 m ﹔特殊情况下距桥墩(台)净距离不应小于5m ,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6.1.3.4多条石油、燃气管道平行布置穿越公路,管道间净距不小于6m ;其余管道平行布置穿越公路,套管净距不小于1倍套管外径。
6.1.3.5﹐石油、天然气等管线采用定向钻施工穿越公路,管线埋置较深,在采用管壁加厚、防腐措施加强等安全保障条件下,地质条件较好可不设置套管;当地基情况为较松散的风化岩、粉细砂、中粗砂、砂砾土时,应设置套管;管道顶距公路路面距离应大于5 m 、距地表距离大于3 m ,且不小于6倍成孔直径。
6.1.3.6严禁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高压输水管、高压电缆及其它传送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作用的管道利用既有公路桥梁、涵洞、隧道穿越。
 
在线下载列表
会员下载需要E点: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