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
市监特设发〔2022〕17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监特设发〔2022〕17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21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21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202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0号)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202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0号) 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2015年3月27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TSG R7004-2013
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TSG R7004-2013本规则规定了以下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监督检验的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改造与重大修理的监督检验工作(以下简称监检):
(一)《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
(二)《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
(三)《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1);
(四)《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3);
(五)《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2);
(六)《医用
(一)《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
(二)《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
(三)《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1);
(四)《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3);
(五)《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2);
(六)《医用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13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13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内的在用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和医用氧舱的定期检验,但是不包括气瓶。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2011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是指由罐体(注1-1)或者大容积钢质无缝瓶式压力容器(以下简称气瓶,注1-1)与走行装置或者框架采用永久性连接组成的运输装备,包括铁路罐车、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和管束式集装箱等。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 公用管道TSG D7004-2010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 公用管道TSG D7004-2010为了规范公用管道定期检验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规定的公用管道的定期检验。
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规定的公用管道的定期检验。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 长输(油气)管道TSG D7003-2010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 长输(油气)管道TSG D7003-2010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所规定的范围内,输送介质为原油、成品油、石油气、天然气等陆上长输(油气)管道的定期检验。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TSG Z6002-2010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TSG Z6002-2010本细则适用于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和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焊接操作人员的考核。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9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9本规则适用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发布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范围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含安全管理人员)资格的考核工作。
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应当同时满足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应当同时满足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特种设备的安全与节能管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规定,负责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管理,承担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与节能主体责任。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TSG 03-2015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TSG 03-2015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导则TSG 01-2014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提高安全技术规范制定和修订工作的科学性、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保证安全技术规范的质量,制定本导则。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国标/T 33942-2017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33942-2017 :本标准规定了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主要内容、格式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充装、经营、使用、检测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2018)
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2018年9月29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2009
《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已经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订版)
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现行涉及特种设备(燃气)安全监管规范汇总及下载
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具体范围依照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确定(详见《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本文中提及的主要为燃气公司经常涉及的压力管道与压力容器(仅涉及场站内储罐与过滤器等不含气瓶、锅炉等)部分。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2019第32号)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2019第32号):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第3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的公告》(2019年第22号),《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项目》《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等许可要求(以下称新许可要求)将于2019年6月1日起实施。经市场监管总局同意,现就有关事项提出以下意见。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2019第22号)及1号修改单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2019第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