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3.0.1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必须采用防腐层进行外保护。
3.0.2新建管道应采用防腐层辅以阴极保护的腐蚀控制系统。
3.0.3管道外防腐层应保持完好;采用阴极保护时,阴极保护不应间断。
3.0.4仅有防腐层保护的在役管道宜追加阴极保护系统。
3.0.5处于强干扰腐蚀地区的管道,应采取防干扰保护措施。
3.0.6管道腐蚀控制系统应根据土壤环境因素、技术经济因素和环境保护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土壤环境因素应包括下列内容:
1)土壤环境的腐蚀性;
2)管道钢在土壤中的腐蚀速率;
3)管道相邻的金属构筑物状况及其与管道的相互影响;
4)对管道产生干扰的杂散电流源及其影响程度。
2技术经济因素应包括下列内容:
1)管道输送介质的性能及运行工况;
2)管道的设计使用年限及维护费用;
3)管道腐蚀泄漏导致的间接费用;
4)用于管道腐蚀控制的费用。
3环境保护因素应包括下列内容:
1)管道腐蚀控制系统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
2)管道埋设的地理位置、交通状况和入口密度;
3)腐蚀控制系统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3.0.7在发生管道腐蚀泄漏或发现腐蚀控制系统失效时,应按本规程第4章的规定进行土壤腐蚀性、防腐层、阴极保护、杂散电流干扰和管道腐蚀损伤评价,并应根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3.0.8管道腐蚀控制系统的设计、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进行施工及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实施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
3.0.9管道腐蚀控制系统的档案管理宜通过数字化信息系统进行。
4 腐蚀控制评价
4.1 土壤腐蚀性评价
4.1.1土壤腐蚀性应采用检测管道钢在土壤中的腐蚀电流密度和平均腐蚀速率判定。土壤腐蚀性评价指标应符合表4.1.1的规定。
4.1.2在土壤层未遭到破坏的地区,可采用土壤电阻率指标判定土壤腐蚀性。土壤电阻率腐蚀性评价指标应符合表4.1.2的规定。
4.1.3当存在细菌腐蚀时,应采用土壤氧化还原电位指标判定土壤腐蚀性。土壤细菌腐蚀性评价指标应符合表4.1.3的规定。
4.2 干扰评价
4.2.1直流干扰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受直流干扰程度应采用管地电位正向偏移指标或土壤电位梯度指标判定;
2直流干扰程度评价指标应符合表4.2.1-1的规定;当管地电位正向偏移值难以测取时,可采用土壤电位梯度指标评价,杂散电流强弱程度的评价指标应符合表4.2.1-2的规定;
3当管道任意点的管地电位较该点自腐蚀电位正向偏移大于20mV或管道附近土壤电位梯度大于0.5mV/m时,可确认管道受到直流干扰;
4当管道任意点的管地电位较自腐蚀电位正向偏移大于100mV或管道附近土壤电位梯度大于2.5mV/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4.2.2当管道上的交流干扰电压高于4V时,应采用交流电流密度进行评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交流电流密度可通过测量获得,其测量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2交流电流密度也可按下式计算得出:
JAC=8V/rpd (4.2.2)
式中JAC——评估的交流电流密度(A/m2);
V——交流干扰电压有效值的平均值(V);
r——土壤电阻率(W·m),r值应取交流干扰电压测 试时测试点处与管道埋深相同的土壤电阻率实测值;
d——破损点直径(m),d值按发生交流腐蚀最严重考虑,取0.0113。
4.2.3交流干扰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受交流干扰程度判断指标可按表4.2.3进行判定。
2当交流干扰程度判定为“强”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当判定为“中”时,宜采取防护措施;当判定为“弱”时,可不采取防护措施。
4.3 防腐层评价
4.3.l管道防腐层缺陷的评价可采用交流电位梯度法、直流电位梯度法、交流电流衰减法和密间隔电位法进行,防腐层缺陷评价分级应符合表4.3.1的规定。
4.3.2防腐层绝缘性能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环氧类、聚乙烯等高性能防腐层的绝缘性能可采用电流—电位法或交流电流衰减法进行定性评价;
2石油沥青防腐层绝缘性能评价指标应符合表4.3.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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