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检测;4.检测周期;5.检测仪器;6.检测记录。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二区7号楼,邮编:100011)。
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北京市燃气集团研究院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唐山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北京科技大学新材料技术研究院
北京埃德尔公司
武汉安耐捷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保利泰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车立新 于燕平 江民 陈江 钱文斌 雷素敏 李美竹 岳建兵 白瑞 杨印臣 杨森 许立宁 郝英杰 李英杰 孙立国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杨健 刘新领 邢耀霖 胡春英 杨青 应援农 杨俊杰 高伟 赵雪玲 江贻芳 张绍革
1 总则
1.0.1为规范城镇燃气管网泄漏检测要求,及时发现和判断燃气泄漏,准确查找和定位泄漏点,提高管网安全运行水平,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城镇燃气管道及管道附属设施、厂站内工艺管道、管网工艺设备的泄漏检测。本规程不适用于储气设备本体的泄漏检测。
1.0.3城镇燃气管网的泄漏检测应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并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设备。
1.0.4城镇燃气管网的泄漏检测除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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