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燃气系统
2.3.1燃气系统的范围为建筑供燃气的接入点至室外机的燃气接入口,燃气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
2.3.2室外机使用的燃气气质应与当地供应的城镇燃气气质一致。
2.3.3室外机的用气负荷应根据当地的供气能力进行校核,不得影响居民用气。当中压燃气接入燃气热泵空调系统时,应设置调压装置。
2.3.4燃气系统应设置手动快速切断阀和紧急自动切断阀。
2.3.5燃气系统应单独设置燃气计量装置。
2.3.6室外机与燃气管道宜采用不锈钢波纹软管连接,不得使用非金属软管。不锈钢波纹软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波纹金属软管通用技术条件》GB/T 14525的有关规定。
2.3.7燃气管道不得穿过易燃易爆品仓库、配电间、变电室、电缆沟、烟道、进风道和电梯井等。
2.3.8燃气管道的设置必须避开室外机的进、排风口。
2.3.9燃气管道连接方式应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
2.3.10连接室外机的燃气管道上应单独设置阀门及测压仪表。
2.3.11 当室外机设置在屋顶时,燃气管道可沿外墙明敷,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管的焊口及管件距建筑物门窗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0.5m;
2管道应采用支架、管卡或吊卡固定,且不应妨碍管道的自由膨胀和收缩;
3管道的防雷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不得布置在檐角、屋檐、屋脊等易受雷击部位;
2)当管道安装在建筑物避雷保护范围内时,管道应采用镀锌圆钢与避雷网进行焊接连接,连接点的间隔不应大于25m。镀锌圆钢的直径不应小于8mm,焊接部位应采取防腐措施。管道任何部位的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W;
3)当管道安装在建筑物避雷保护范围外时,防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在建筑物外敷设的燃气管道,且与其他金属管道平行敷设的净距小于100mm时,应采用铜绞线将燃气管道与平行的金属管道行跨接,且跨接点的间隔不应大于30m。铜绞线的截面积不应小于6mm2;
4)当屋面管道采用法兰连接时,在连接部位的两端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6mm2的金属导线进行跨接;
4管道外表面应采取防腐措施,寒冷地区还应采取保温措施;
5管道应设置球阀,球阀的高度应易于操作。
2.4 监控系统
2.4.1燃气热泵空调系统应设置监测与自动控制系统,并应按建筑物的功能、规模、空调系统类型、设备运行时间及节能管理要求等因素进行设计。系统规模大、室外机台数多的燃气热泵空调系统,应采用集中监控系统。
2.4.2监控系统的控制器宜设置在被控系统或设备附近,当采用集中监控系统时,宜设置控制室。
2.4.3燃气热泵空调系统应对下列参数进行监测:
1室内机、室外机等设备的运行参数;
2制冷剂冷凝压力、冷凝温度;
3室内温度;
4燃气系统压力。
2.4.4室内空气温度传感器应设置在不受局部冷热源影响且空气流通的地点。
2.4.5设有新风与排风系统的空凋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风与排风管道宜采用带电信号输出装置的防火阀;
2新风与排风系统宜具有空气过滤器进出口静压差限报警和风机启停状态监控功能。
2.4.6采用自动控制的燃气热泵空调系统应具有手动操作功能。
2.5 电气系统
2.5.1电气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的有关规定和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2.5.2室内机的电源额定电压应为220V,室外机的电源额定电压应为单相220V或三相380V,额定频率50Hz。
2.5.3燃气热泵空调系统的电气配线应满足室内机、室外机及辅助设备额定总功率的要求。
2.5.4连接到同一室外机的多台室内机应分别设置电源回路及漏电保护开关。
您可以选择一种方式赞助本站
支付宝转账赞助
微信转账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