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安装与施工
3.1 一般规定
3.1.1施工应按已审定的设计图纸实施,当发现施工图有误或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时,不得自行更改,应向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设计要求。修改设计或材料代用应经原设计部门同意。
3.1.2工程使用的主要设备与材料应经进场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应按本规程表A.0.1的格式记录。
3.1.3燃气热泵空调系统的室内机、室外机及其附属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开箱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箱清单、设备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书等随机文件应齐全;
2设备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3机组的主机和零部件外表面不得有损伤、锈蚀等缺陷;
4检查完成后应形成验收文字记录;
5开箱检查后应对设备采取保护措施。
3.1.4燃气热泵空调系统的管道、管件及阀门的型号、规格、性能及技术参数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
3.1.5管道的绝热施工应在管道验收合格后进行,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的有关规定。
3.2 室内机安装
3.2.1室内机应水平安装,安装位置应预留检修、保养空间。
3.2.2室内机应设独立支、吊架,安装应牢固,室内机与风管或风口的连接应严密、可靠。
3.2.3室内机投入运行前应采取防尘、防水措施。
3.2.4当采用风管式室内机或有新风系统时,风管系统的施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的有关规定执行。
3.2.5冷凝水系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冷凝水管道与设备的连接应在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冷凝水管道与设备应采用柔性连接,且宜采用弹性接管或软接管。软管连接应牢固,不应有强扭和瘪管等缺陷。
2室内机冷凝水排入污水系统时,应有空气隔断措施,冷凝水管道不得与密闭雨水系统直接连接。
3冷凝水管道安装完毕且外观检查合格后,应进行充水试验,以不渗漏为合格。
3.3 室外机安装
3.3.1室外机与基础之间应设置减振部件,且应进行固定。室外机应在基础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时方可安装。
3.3.2室外机搬运吊装时应符合产品说明书有关规定,并应对设备采取保护措施,不得倾斜、振动或碰撞。
3.3.3室外机安装应确保室外机的四周留有足够的进排风和维护空间,必要时室外机应安装风帽及气流导向格栅。
3.3.4室外机安装在屋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校核屋顶的承重结构受力,校核结果应符合安装强度要求;
2通向屋顶的楼梯、检修通道及检修人员安全防护栏等部件的安装应牢固、可靠;
3屋面室外机安装施工不得破坏防水层。
3.3.5室外机安装在地面时,护栏或车挡安装应牢固、可靠。
3.3.6室外机的发动机排气凝结水管道与总排水管道不应做成闭式连接。在寒冷地区,冷凝水管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防冻措施。
3.4 制冷剂管道系统施工
3.4.1制冷剂管道接头、喇叭口、弯头、直通、分支管件等应采用符合燃气热泵机组所使用制冷剂性能要求的专用管件。
3.4.2制冷剂管道及分支套件的坡度与坡向应符合设计及设备技术文件要求。
3.4.3制冷剂管道系统施工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制冷剂管道、管件的内外壁应清洁、干燥;
2铜管切口应平整,不得有毛刺、凹凸等缺陷;切口平面应与管中心线垂直,允许倾斜偏差不应大于管径的1%,管口翻边后应保持同心,不得开裂及皱褶,并应有良好的密封面;
3制冷剂管道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3.5D(管道直径),其最大外径与最小外径之差不应大于0.08D,且不应使用焊接弯管及皱褶弯管;制冷剂管道分支管应按介质流向弯成90°与主管连接,不宜使用弯曲半径小于1.5D的压制弯管;
4制冷剂管道的连接宜采用承插钎焊焊接或套接钎焊焊接,插接深度应符合表3.4.3的规定;
5制冷剂管道的焊接应采用充氮保护,焊接前应对焊接部位进行清洁、脱脂;
6制冷剂管道严禁带压焊接。
3.4.4制冷剂管道的吊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制冷剂管道水平安装应使用支吊架进行固定,横管的支吊架最大间距应符合表3.4.4的规定;
2制冷剂管道垂直安装应进行卡固,且液管和气管应分开进行固定,卡箍间距宜为1m~2m;
3当液管和气管共同吊装时,支吊架间距应以液管的尺寸为准;制冷剂系统管道和水系统管道应分开吊装;
4制冷剂管道与支、吊架之问应有绝热衬垫,其厚度不应小于绝热层厚度,宽度应大于支、吊架支承面的宽度。衬垫的表面应平整,衬垫接合面的空隙应填实。
3.4.5制冷剂管道施工完毕后,与室外机连接前,应采用压力为0.6MPa的氮气对制冷剂管道进行清扫,并应采用浅色布检查5min,无污物为合格。
3.4.6制冷剂管道系统(除室外机)应进行严密性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严密性试验介质应采用干燥的压缩空气或氮气,试验压力应符合表3.4.6的规定,其他种类的制冷剂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25倍。
2试验前应开启试验管路上所有阀门。对易被高压损坏的管路附件应进行拆除,并应使用短管连接;对仪器仪表应进行隔离。
3当系统升压达到试验压力时,使用肥皂水或其他发泡剂刷抹在焊缝、喇叭口扩口等连接处检查,不得有泄漏。
4系统保压时,应充气至试验压力,压力稳定后记录试验开始时的压力表和温度计读数,经24h后记录试验结束时的压力表和温度计读数。压力降不应大于试验压力的1%。当压力降不合格时,应查明原因消除泄漏,并应重新进行严密性试验。压力降应按下式计算:
Dp=p1-[(273+t1)/(273+t2)]p2 (3.4.6)
式中:Dp——压力降(MPa);
p1——试验开始时压力表读数(Mpa,绝对压力);
p2——试验结束时压力表读数(MPa,绝对压力);
t1——试验开始时温度计读数(℃);
t2——试验结束时温度计读数(℃)。
5制冷剂系统严密性试验应按本规程表A.0.2的格式记录。
3.4.7制冷剂管道系统的抽真空试验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和下列规定:
1抽真空前,应首先确认气、液管截止阀处于关闭状态;
2抽真空应达到真空度5.3kPa,并应保持24h以上,系统绝对压力无回升。
3.4.8制冷剂管道系统抽真空后,方可充注制冷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充注所选用的制冷剂种类应与室外机规定的制冷剂一致;
2充注制冷剂的总量应符合设计或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3制冷剂的充注宜在系统的低压侧进行,非共沸制冷剂应采用液态充注。
3.4.9对室外部分的制冷剂管道绝热层应采用防护措施,不得受腐蚀和日晒雨淋,防护材料应耐腐蚀、抗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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