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燃气系统施工
3.5.1燃气系统管道安装与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和《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94的有关规定。
3.5.2管道采用焊接连接时,管道的焊接工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6的有关规定,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焊接时应采取防风措施;
2焊缝严禁强制冷却;
3焊缝外观及内部质量检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
3.5.3管道支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支架最大间距宜按表3.5.3的规定选择;
2当水平管道上设有阀门时,应在阀门的进气侧1m范围内设置支架;
3支架位置不得影响管道的安装、检修与维护;
4管道支架应使用金属材料;
5支架应排列整齐,安装应牢固,支架与管道应接触紧密。
3.5.4管道及其附件连接部位的涂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涂漆应在检查、试压合格后进行;
2管道涂漆厚度、颜色应均匀。
3.5.5燃气管道安装完成后,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和《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94的有关规定进行压力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试验前应将燃气管道与室外机、仪表等隔断;
2燃气管道压力试验应按本规程表A.0.3的格式记录。
3.6 监控及电气系统施工
3.6.1电气工程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有关规定和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3.6.2控制线应采用屏蔽导线,并应与电源线分开布置,间距宜大于300mm。
3.6.3隐蔽工程的电源线应单独埋管穿线敷设,不得与制冷剂管道捆绑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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