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 为提高城镇燃气管道穿跨越工程的工程质量,做到安全适用、性能可靠、经济合理、保护环境,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燃气管道的穿跨越工程:
1 设计压力不大于4.0MPa城镇燃气管道穿越工程和管桥跨越工程;
2 随桥梁敷设的设计压力不大于0.4MPa城镇燃气管道跨越工程。
1.0.3 城镇燃气管道穿跨越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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