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介绍了当前国内外的反恐形势,从我国城镇燃气系统自身的不安全因素出发,结合实际探讨了城镇燃气系统的反恐对策措施。
关键词:城镇燃气;反恐;恐怖主义
Anti-terrorist Countermeasures for City Gas System
JIA Te,ZHENG Yuan-thong
Abstract:The current anti-terrorism situation at home and abroad is introduced. Based 0n the unsafe factors of city gas system in China,the anti-terrorism countermeasures for city gas system are discussed with the actual situation.
Key words:city gas;anti-terrorism;terrorism
1 概述
随着西气东输二线支干线工程的顺利施工,深圳及沿线周边省市即将迎来天然气时代,困扰地方燃气企业的气源问题将得以逐步解决。与此同时,广州、深圳、南昌等大中型城市的天然气利用工程已经正式投产或动工,众多电厂、酒店、工厂等相继完成油改气工程,许多地方政府大力推广天然气汽车,城镇气化率显著上升。可以预见,国内大部分地区的城镇燃气事业必将迈上新的发展台阶,在人民日常生活生产中扮演愈加重要的角色[1]。
另一方面,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城镇燃气的广泛应用,对燃气安全管理提出了更加严峻的考验。尤其是举办各类重大国际活动时,例如在上海举办的“世界博览会”、将在广州举办的2010年“第十六届亚运会”和2011年将在深圳市举办的“第二十六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如果城市燃气管网系统、设备设施不慎被恐怖分子利用或破坏,将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所以,城市燃气作为一项公用事业,关系到广大城市居民的福祉,极有必要未雨绸缪,做好反恐工作。
2 反恐形势相当严峻
2.1 国际范围的恐怖主义没有消亡
当前,恐怖主义在全球范围内迅速蔓延,并呈现出鲜明的地缘性特征。虽然“基地”组织在阿富汗遭受重创,但仍在一些国家负隅顽抗,并开始建立新据点,活动营地从北高加索、中东、南亚、东南亚这条“恐怖链条”,向非洲、拉美等地扩展。其中,俄罗斯及中亚诸国位于“恐怖链条”的始端,更是深受恐怖主义的茶毒[2]。
2.2 三种境内外势力的恐怖活动
恐怖势力仍旧十分猖獗,一直没有放弃破坏社会稳定的图谋,而且很有可能将城镇燃气作为攻击目标,妄图制造事端。
① “东突”恐怖势力。2008年,在我国举办奥运会之际,“东突”恐怖势力先后制造了“3·7”、“8·4”、“8·10”等一系列暴力恐怖案件;2009年又制造了震惊中外的“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案件。该势力的暴力恐怖活动开始进入又一个高峰期[3]。
② “藏独”分子。勾结境内外势力制造了2008年的“3·14”等事件,大肆策划各种暴力恐怖活动,严重破坏社会安定和谐。
③ 邪教组织。例如以“法轮功”为代表的邪教组织曾经进行自焚事件。
3 城镇燃气不安全因素及反恐缺陷分析
3.1 燃气自身的危险性
① CO中毒。引起CO中毒的起因主要有两个:一是人工煤气泄漏引起的。由于人工煤气中含有CO,泄漏后极易引起CO中毒;二是燃气不完全燃烧产生的烟气中含有CO,若烟气未完全排出,在室内大量积聚,引起CO中毒。由于CO中毒可使血红蛋白丧失携氧的能力和作用,造成组织窒息,致使中毒者无法进行有效的自救,后果极为严重。如果恐怖分子蓄意制造人工煤气泄漏或者人为堵塞排烟管道,那么势必导致人员伤亡,并引起居民恐慌,形成连锁事件。燃气中毒致命事件不胜枚举,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公布的数据,2008年1月至12月,仅上海市就发生燃气泄漏事故1852起,死亡29人,中毒受伤76人[4]。
② 易燃易爆性。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均由碳氢化合物、H2、CO、H2S及少量惰性气体组成,具有可燃性和爆炸性。三种燃气的最小点火能量范围为0.19~0.35mJ,点火能量低,火焰传播速度较快。三种燃气的爆炸极限如下:液化石油气为2%~10%,人工煤气为6%~70%,天然气为5%~15%[5],它们的爆炸下限都很低,在空气中极易发生爆炸。一旦恐怖势力破坏燃气设备设施,蓄意制造燃气泄漏,则大量燃气与空气混合,如遇明火或静电火花将会产生爆炸、火灾等重大事故。例如2006年1月22日,位于俄罗斯南部北奥塞梯共和国境内的拉尔斯居民点附近的输气管道被非法武装人员蓄意破坏后发生爆炸,管道严重受损,沿途敷设管道的隧道也因爆炸发生坍塌。在我国,城镇的建筑大都是密度较大的公寓式住宅楼,或者是酒店、办公一体的写字楼,一旦在楼内发生燃气爆炸事故,将产生高温、高压和冲击波,在一瞬间波及四邻住户甚至相邻建筑,造成楼毁人亡的惨重事故。
③ 反恐缺陷:a.由于早期燃气制度规范的不完善,部分居民燃气用户并不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给燃气管道安全运行和用户的用气安全造成长期隐性危害。b.燃气设备、设施未及时检修和更换,安全防护装置损坏、失效:安全阀、防爆阀、防爆片、泄压阀、报警系统等失效,危险区域防爆电器不防爆,静电接地不可靠,防雷装置失效等[5]。
3.2 燃气管网的开放性
① 燃气管道是一种压力管道,属特种设备范畴。由于城市燃气的公用事业性质,许多燃气设备设施不可避免地处于半暴露状态,即开放性很大。在我国城市中,燃气管道敷设在大街小巷,遍布千家万户。在城市人员密集、交通频繁、管道开放性过大的综合作用下,极易导致事故发生。例如2010年3月15日,在武汉市黄浦大街某施工工地上,一辆挖掘机在施工时将天然气管道挖破,随后大量天然气泄漏导致腾起大火,现场救援人员立即对周边人员进行疏散,并进行交通管制,大火烧了约0.5h才被扑灭,所幸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② 反恐缺陷:一方面,普通市民警惕性不够高,对燃气反恐的意识不强,思想麻痹大意。燃气管道出现问题和故障后,市民往往有好奇心理,甚至围观,容易造成更大范围的伤害。另一方面,恐怖势力利用燃气管道四通八达的特点,对管网关键部位(如阀门井等)或管道末端实施破坏,不易被察觉,极具隐蔽性,我们对此要严加防范。
4 城镇燃气反恐对策措施
① 建立行之有效的反恐安全预警体制
在恐怖事件处于萌芽状态时,要做到及时预警、妥善处理,将损失降到最低。政府和燃气企业应根据城镇燃气特性及反恐要求建立专门的预警机构,制定出在各种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方案,即制定设备损坏及管道断裂事故处置方案,燃气泄漏及人员中毒事故处置方案、燃气着火及爆炸事故处置方案、供气中断处置方案、人员疏散及医疗救护处置方案、消防及社会救援方案、燃气事故抢险抢修处置方案等[6]。例如深圳市政府设立“应急指挥中心”和“深圳市反恐办”两个独立的综合性应急机构,直接领导和协调各部门(公安、消防、卫生、社区等)的应急和反恐联动工作,燃气企业派技术专家参与,提高预警系统的可操作性。
② 增强城镇燃气管网反恐巡检力量
结合城镇燃气管道的特点和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网反恐巡检制度、操作规程等。同时要根据燃气管网发展情况,不断加强管道设施安检人员的培训,及时增加补充安检人员,提高反恐安检频率。通过提升反恐巡检力量和安检人员的技术水平,使管网遭蓄意破坏事件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被发现并得到及时处理,保证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运行。
③ 强化燃气系统关键部位的防破坏能力
针对恐怖组织对燃气厂站和阀室等重点关键部位进行的冲击,燃气企业和政府管理部门应主动改善安全防护设备,增加值守人员和安保力量,强化抵御恐怖袭击的能力,并向公安部门介绍和通报相关情况。对于城市燃气门站,要加装门禁系统并且联网,提高抗破坏能力。例如北京奥运会期间,北京市燃气集团公司的多个重点要害单位由武警值守,并安装了防恐防护网、自动红外线报警装置,确保关键部位的保卫措施。
④ 积极选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
在敷设和改造城市燃气管道时,尽量选用防腐蚀、防氧化的PE管等新材料,采用安全性更高的新型连接方式的燃气引入管。对已经使用了一定年限的燃气管道,应当采用穿PE管技术、管道内衬技术,逐步对有隐患的燃气管道进行改造。这样既能延长燃气管道的使用年限,又能有效防范恐怖组织的破坏。在输配系统上,广泛采用地理信息系统(GIS)、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SCADA)等高科技手段,使管网调度控制中心实时掌握燃气系统运行状况,第一时间定位遭蓄意破坏的燃气管道并派员处理[7]。
⑤ 定期进行城镇燃气反恐应急演练
政府相关部门、燃气企业及用户要定期进行反恐应急演练,增强事故处理能力。例如2009年7月,深圳市燃气集团、深圳市反恐办、消防、交通及社会救援队伍举行大规模联合反恐应急演习,模拟恐怖分子袭击场景,调集反恐力量紧急处理,及时排除险情,成功维护天然气的稳定供应。
⑥ 建设城镇燃气反恐的全社会参与机制
依托和相信社会力量,拓宽城镇燃气反恐的社会参与渠道。依靠电视、报纸、广播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广泛地宣传和教育,让市民掌握燃气安全知识,了解和认识燃气反恐的重要性,树立自觉保护燃气管道设施的意识。一旦发生恐怖势力攻击燃气系统的情况,市民能够自救或者有效控制事态发展。要建立社会各界、各类专业组织和民间组织积极参与的良性机制,调动各方面力量,疏通信息互动渠道,将恐怖袭击行动消灭在萌芽状态。
5 结语
城镇燃气的高速发展是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表现,也是国家经济快速增长的需要。我们在全力建设燃气事业的同时,必须认识到恐怖主义、恐怖势力仍在兴风作浪,犯罪手段也在不断翻新,屡屡冲击着社会安定和谐。我们既要正确面对城市燃气建设给人民生活带来的变化,也要通过建立有效的安全预警体制、增强管道巡检力量、强化关键部位的防破坏能力、选用新技术、定期进行反恐应急演练和建设全社会参与机制等措施,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恐怖势力冲击城镇燃气系统的事件,进一步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参考文献:
[1] 周新文,朱万美.小城镇燃气发展途径探讨[J].煤气与热力,2003,23(2):107-110.
[2] 贺千珊.试论我国的反恐怖主义立法构想[J].武警学院学报,2010,26(3):87-88.
[3] 陈育涛,张昆.“东突”恐怖势力活动的新动向及防范对策[J].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30(1):3-8.
[4] 孙立国,周玉文.埋地燃气管网泄漏规律及其次生灾害预防研究[J].煤气与热力,2010,30(1):B38-B42.
[5] 温刚,胡春雁.燃气火灾爆炸事故原因与防范措施[J].煤气与热力,2007,27(7):53-55.
[6] 杨光,段卫民,钱勤晖,等.第三方施工工地燃气管道抢修应急预案的编制[J].煤气与热力,2009,29(1):B37-B39.
[7] 杨光,王文想,叶锦业,等.深圳市天然气次高压输配系统事故应急推演[J].煤气与热力,2008,28(9):B40-B44.
(本文作者:贾特 郑元崇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深圳 5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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