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武住建发〔2017〕48号
关于转发《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的通知
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武进高新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规划建设局,各镇村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各燃气经营企业:
为规范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行为,有效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事故,现将省住建厅、省安监局、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公安厅消防局《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完善内部管理,遵照要求认真执行,确保全区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
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6日
下一页为:
天津市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
您可以选择一种方式赞助本站
支付宝转账赞助
微信转账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