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长期以来,北京市液化石油气公司与日本LPG企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双方每年定期互访,并共同组建了合资公司。北京市液化石油气公司对日本LPG产业的运营和发展有所了解,在分析研究国内LPG产业发展趋势,制定本企业发展发展战略时,也借鉴到了日本LPG产业的相关经验。在此,对日本LPG产业的运营与发展加以简单地分析研究,以供国内LPG同行借鉴。
二、日本LPG产业政策定位
日本使用LPG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28年,但将LPG作为家庭用燃料是自1953年开始,1960年代以后作为煤、柴的替代能源LPG得到迅速普及,1963年LPG开始作为出租车燃料。目前,LPG在日本一次能源供应中所占比例不足5%,但LPG用户数高达2600万户,全国约一半的家庭仍在利用LPG作为家用主要燃料。由于日本四面环海,R75%的国土面积
为山地,燃气管道在山区、海岛布设困难,只能集中在城市及其近郊区发展,而在远郊区、广大农村和海岛还是以使用LPG为主.LPG不仅用于民用及商用,还广泛用于汽车、化学原料、城市燃气、电力和农业等方面。
日本能源政策的基本原则是遵循3Es的发展,所谓的3E是指Environmental Protection(地球环境保护)、Energy Security(能源安定供给)、Economic Growth(经济成长)英文的略写,3Es中的三个因素同等重要,在保持三者平衡关系的基础上,改善日本能源需求结构。日本利用LAC(Life Cycle Assessmeng)——生命周期评估法的对在用矿物能源所进行的研究显示:从生产、运输、到燃烧的全过程看,LPG综合排放的二氧化碳少,而且基本不排放对环境产生恶劣影响的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悬浮颗粒物。具体地讲,燃烧过程中排放的C02比石油、煤少得多,可以抑制地球温室化效应;LPG几乎不含硫黄,可以减少酸雨对森林、湖泊植物的破坏;不含氮成分,可以减少因氮氧化物形成化学粉尘对人体、动物的危害;不排放烟尘、粉煤灰;由于具有蒸发性,而不破坏臭氧层。特别是LPG应用在空调、发电领域以及汽车上,产生的环境负荷很小。虽然天然气(CH4)平均发热量所排放的CO2为最低,但由于甲烷自身对地球温室化的能力是CO2的21倍。因此,CH4如果不发生泄露充分燃烧,那么对地球很友好,一旦不慎被排放会对地球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
此外,日本属于台风、地震多发国家,在应对自然灾害和抢险救灾时,可以充分发挥LPG分散性能源,易于搬运,使用便利,可以随时随地供应的特点。例如在日本阪神大地震与新泻乡中越大地震时,天然气管道严重受损,短时间内无法修复,电力系统也无法及时恢复供电,但得益于日本政府多年来推行LPG储备政策,在地震当日或次日瓶装LPG及其灶具等就供应到受灾户手中。
2003年10月,日本政府在《能源政策基本法》中明确地将LPG定位于“与天然气同样重要的、清洁的、散供应的、与国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能源”。这一定位受到了日本LPG产业业界的普遍欢迎。2004年日本政府又正式将LPG的供需纳入政府编制的《能源计划书》。在计划书中LPG与天然气并列成为国民生活所必需的清洁能源。在日本经济产业省咨询单位综合资源能源调查委员会所编制的《2030年能源供需展望》中,将LPG称为面向未来重要的清洁能源之一,是与其他化石燃料同等重要的能源,而在此之前LPG仅被视为石油的附属产品。此外,日本政府为了完成《京都协定书》制定的2012年要比1990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削减6%这一目标,2008年3月重新修改了《京都协定书目标完成计划》,促进LPG的利用是对策之一,赋予LPG削减二氧化碳排放的重要作用。
三、LPG产业运营模式
(一) 日本LPG经营企业概况
日本从事LPG一级批发企业(日本称元卖企业)20余家(负责进口和生产)、二级批发企业(承担国内运输、气瓶充装)1600余家、零售企业27000余家(专营的少,兼营的多)。一级批发企业间的竞争激烈,排名前十位的企业主要为三菱、三井等商社系企业,2007年以后,为了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间的重组成为产业发展潮流。从企业规模看,以中小企业为主;从销售收入看,行业集中度高;从LPG企业经营形式看,专营企业少,兼营企业多。一级批发企业→二级批发商→零售商→最终用户的市场架构形成了日本LPG的物流网络。
表1 2007年度LPG销售企业的经营经营现状调查主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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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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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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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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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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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2000万日元企业最多,占35.1%;1000万以下占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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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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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人最多,占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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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专营企业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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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81.7%,LPG专销零售企业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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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专营企业销售收入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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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G零售44.1%,其他石油产品销售23.1%,其他16 2%,相关LPG器械4.5%,大米谷类销售3.3%,杂货销售1.9%,燃气业务1.7%,LPG设备工程,高压气销售12%,薪炭销售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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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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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一家企业的年销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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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0吨,其中:居民291.4吨(55.5%)、业务110.O吨(21.0%)、汽车36.4.吨(6.9%)、其他78.2吨(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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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价格(丙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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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灌装站平均每公斤价格105.3日元、企业购入价格108.6日元、消费者购入价格123.8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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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用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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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家,居民(95.6%)、业务(37%)、汽车(02%)、其他(Q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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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客户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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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500家的企业最多,占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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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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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一家企业的年销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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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6.8吨,其中:丙烷2942.5吨、丁烷33.5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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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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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500吨的企业最多,占39.6%。500-1000吨14.5%、不到1000吨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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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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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烷:批发灌装站平均1吨38390日元、基地购入36570日元;甲烷:批发灌装站平均1吨37860日元、基地购入35280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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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状况(LPG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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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状况(企业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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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3亿4695万日元、费用1亿1233万日元、营业利润1702万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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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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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8188万日元:人工费43.3%、安全保障5.0%、运输费91%
(批发)2亿2369万日元:人工费36.8%、安全保障5.1%、运输费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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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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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5.7%
(批发)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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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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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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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电力的竞争83.3%、无偿铺设管道的存废53.O%
与天然气的竞争40.5%、与同业的竞争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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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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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电力的竞争66.1%、增大平均每户的消费量46.4%
获得新客户44.3%、与同业者的竞争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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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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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化设备的更新和有安全装置设备的更新47.6%
加强客户访问47.2%、宣传、提出LPG耐灾害特点的建议283%
对高龄者、智障者家庭进行安全保障宣传活动27.6%、有环境保护意识的销售25.7%
价格体系的多元化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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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日本LPG联合会《平成19度石油燃气销售业经营实态调查》
(二) 日本LPG需求变动趋势
LPG在日本用途广泛,不仅用于民用及商用,还广泛用于一般产业、汽车、化学原料、城市燃气、电力和农业。自2002年至2008年日本LPG需求量保持稳定增长趋势,年增长率约为1.4%。2008年日LPG的总消费量预计为1931.7万吨,其中:家用817.7万吨(占42.3%),工业用492.8万吨(占25.5%),化学原料293.2万吨(占15.2%),城市煤气用132.8万吨(占6.9%),汽车燃料用163.9万吨(占8.5%),其他用途为31.3万吨(占1.6%)。日本还拥有LPG加气站1900座,LPG汽车29万辆。根据日本政府测算,预计到2030年LPG的供给量基本稳定在1900万吨/年左右。
表2 2002—2008年日本LPG需求动向与展望(单位: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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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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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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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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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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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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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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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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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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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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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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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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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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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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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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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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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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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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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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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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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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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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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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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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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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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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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9.1
|
482.2
|
487.5
|
4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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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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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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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煤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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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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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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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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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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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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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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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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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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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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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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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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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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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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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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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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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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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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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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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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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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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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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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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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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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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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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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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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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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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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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
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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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日本资源能源厅
(三) LPC的销售和安全管理
在日本LPG的销售方式主要有三种,对于一般家庭用户主要采取瓶装LPG供应方式,瓶容量一般有20Kg、30Kg、50Kg(钢瓶的使用寿命为25年);使用管道供应用户,根据法律规定按照供应用户多少又分为小规模管道供应系统和简易LPG供应系统;使用LPG撬车供应。对一般用户而言主要以瓶装LPG方式供应主为主,经营者依靠远传用户信息管理系统,可以在用户没有意识到瓶装LPG即将用完的情况下,主动上门为用户更换确保在供应不中断,LPG使用量以设置于用户处的LPG计量器具所显示数值为准。
在安全管理方面,经营者在用户处设置安全监控系统,并与用户信息管理系统整合为一体,通过信息监控中心可以随时掌握用户的安全和用气情况。根据日本LPG团体协议会所提供的资料,用户安全监控系统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推广,到90年代中期普及率基本达到100%,LPG用户事故也从500起/年以上下降到100起/年左右,显著提高了LPG使用的安全性。
(四) LPG价格机制
日本政府对LPG的价格通过价格公式力式进行管理。《液化石油气法》规定:要求价格透明,必须履行向消费者提交包含价格等有关交易情况信息的书面资料义务。《液化石油气法》修改后,LPG价格与石油的CIF价格连动。LPG价格与煤油、天然气比较价格偏高,但比电便宜。日本LPG的流通结构层次多且复杂,使得日本国内LPG价格高于世界其他发达国家水平。目前,日本LPG价格略高于天然气。假设以LPG:为价格指数100,那么天然气则为其的80%,煤油25%,电力110%。但电力调峰价格政策出台后,随着全电气化住宅的推广、普及,已经对LPG市场产生了严重威胁。日本LPG价格构成中离岸价格占全部价格的13.7%,进口批发商批发价格2.2%,二次批发价格20%,零售价格64.1%。可以看出,LPG零售环节所占比率相对过高。由于LPG零售价格自由制定,地区间存在价格差异。LPG价格高于平均水平的地区是由于消费市场小、配送距离远而造成的成本增加所致,低于平均水平的地区是同业竞争激烈或与天然气市场竞争的地区。但与天然气比,地区差异的幅度小,天然气地区差异幅度为2.8倍、LPG为1.7倍。民用气LPG零销价格由基本费用和用气费用两部分构成。基础费用是指供给设备(钢瓶、调节阀、高压软管、仪表、关闭阀)以及安全设备、设备点检、调查等安保费用、损害赔偿保险费、查表费等固定费用。用气费用是指一个月燃气的使用量乘以使用单价,一般由燃气购入价、配送价、销售等费用、利润构成,按照燃气使用量支付的价格。LPG销售价格(LPG费)计算公式:LPG费=[基本费用+用气费用(使用量*单价)]*消费税
四、LPG产业管理和储备政策
(一) 产业管理
在日本以天然气为主的燃气产业与LPG产业是分别制定法律加以管理,日本政府把燃气产业列为公用事业,但是LPG产业则没能完全享受公用事业的待遇。在价格方面,燃气定价需要政府相关核查审议,而LPG价格无需政府核查。
表3 日本法律对LPG销售业形态的划分
销售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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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G销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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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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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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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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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需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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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特定燃气发生设备
|
不使用特定燃气发生设备
|
||
|
|
69户以下
|
70户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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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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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G零售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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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燃气事业
|
一般燃气事业
|
||
|
燃气事业
|
资料来源:日本《LPG业界读本》P25
在过去14年间,日本《燃气事业法》经过三次重大修改,而涉及LPG的专门法律是《关于液化石油气的安全确保以及交易的公正化的法律》(简称液化石油气法),仅在1996年作过较大的修订。燃气事业法修订多是受到能源自由化潮流的影响,通过不断修正以顺应市场的要求。相比较而言,《液化石油气法》长期间未进行修订,显得较为僵化落后。为此日本有人已经发出用《燃气事业法》全面取代《液化石油气法》的呼吁。
日本对LPG市场的管理体制分为两个层次:一是通过法律、法规规定基本原则;二是通过政府参与的行业协会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更具体技术、安全标准来参与行业管理。行业协会由行业内有影响力的企业参加,负责人由元卖企业经营者和离职高官或在职政府官员构成。这种官产联合的行业管理组织,在落实、协调政策上发挥重要作用。
1996年修订《液化石油气法》时,政府曾计划将LPG市场准入原有的“核准制”放宽为“申报制”,但是受到LPG行业协会的强烈反对,最终采取了“登记制”这一折中的管理,既只有在相关部门登记,符合技术、安全标准且保证稳定供应的经营者可以进入LPG市场。现行的“登记制”是LPG行业协会保护既得利益而抵制方来挑战的结果。《液化气法》规定的基本准入条件包括:一是登记制度。在跨地区(省级)设置销售公司的,需要向经济产业省申报;地区内的向所在地政府申报。二是销售设施的位置、结构以及设备和特定供给设备以及销售方法必须符合经济产业省规定的技术标准等。
(二) 储备政策
日本能源资源极其贫乏,LPG的供应完全依赖进口,其中供应量的80%依靠直接进口,其余20%通过进口原油加工间接获得,而LPG进口量的80%又依靠中东地区。,确保稳定的供给成为所面临的重大课题。为此,日本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能源供给安全问题,在有效地实施民间储备的同时,还采取实质性措施,推动构筑国家完备的液化气储备体制。在2007年版《能源基本计划》中日本政府再次明确提出,要有步骤地推动液化气的储备体制建设。
日本LPG储备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均是法律先行,政府、机构和企业的储备行为均以法律为准绳。1981年《石油储备法》修改方案规定从事LPG生产、进口的民间企业有战略储备义务,把石油和LPG的战略储备当成一项国策来执行,1992年又制定《国家石油燃气储备制度》,规定民间储备需要保有相当于50天上年进口量的义务储备量(约180万吨)。从1981年开始日本每年增加5天的LPG民间备量,持续9年,到1989年民间储备量达到了规定数量;日本的LPG国家储备目标是在2010年度实现150万吨的储备量,政府还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租用民间储罐承担一部分国家储备。为了减少储备运输成本,日本LPG的国家储备设施与民间储备设施是相互连接的,以官民一体的方式在发展,目前民间和国家LPG总储备量为80天左右。
表4 日本LPG储备的历史沿革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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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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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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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石油储备法(规定石油法定储备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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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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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石油储备法(规定LPG法定储备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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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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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LPG民间储备义务量50天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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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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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国家石油燃气储备制度》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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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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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国家储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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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6月开始-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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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国家基地开始建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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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日本LPG团体协议会
目前日本己建成和在建国家LPG储备基地5座,其中位于日本西部的石川储藏罐可储藏25万吨LPG战略储备,位于日本西部的长崎储藏罐可储藏20万吨LPG战略储备,位于东京附近的伊巴拉基储藏罐可储藏20万吨LPG战略储备;爱媛地区储藏罐于2008年建成,冈山地区储藏罐将于2009年建成,LPG储量分别为45万吨和40万吨,日本在2007年购买25万吨LPG用于战略储备。基于国内LPG储备规模,日本还确定了当海外LNG供应出现异常,将启动LPG储备系统,掺混空气进行热值调整后,作为天然气的替代气源供应市场的政策。
日本政府十分注意充分发挥国家、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积极性,在政府储备基地建设、石油和LPG采购、基地管理和日常运行过程中,充分依托当地的资源优势,并在招投标进行基地选址和设计、建设、监理和基地管理者选择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法律合同对各方进行约束,明确各方的责、权、利。特别是成立资源机构后,日本政府更加重视能源储备的降成本工作,明确提出资源机构的中期目标,要求在四年内将直接业务费用降低4%以上,间接业务费用降低10%以上。
日本政府通过立法、税收、财政等手段为能源战略储备保驾护航。从1978年起,日本就对原油、油品、LPG以及液化天然气开征石油税,收入几乎全部作为石油和LPG储备基金,而国家给予各家私有储备公司“利息补贴”的钱,每年也高达1000亿日元以上。每年用于补贴和国家能源储备的费用合计为2万亿日元,这笔开支被视为日本非付不可的“安全成本”。
(三) LPG新技术的特别补贴制度
日本政府对开发LPG新技术企业和使用LPG新技术的用户实行财税优惠政策。对产官学联合的重点研发项目实行特别补贴制度。如:石油安全供给对策补助事业(开发灾害应急用槽罐)、高效率厨房机械普及促进事业、高效率热水器引进援助事业、LPG配送合理化事业。参加的对象为石油燃气公司、制造商、政府研究机构等。对使用LPG空调、供暖的用户减免所得税,实行设备特别偿还制度。对自宅进行节能改造工程的居民等实行减税措施。其主要政策包括:
1、开发、普及燃料电池(环保)。日本磷酸型LPG燃料电池已完全进入实用领域,近年已有医院大量引进。家庭用固体高分子型燃料电池得到国家资助,正在进行大规模实证实验。、
2、促进普及LPG低公害汽车。近年,日本开发了具有对环境性能优越、发动机性能高的先进LPG汽车。2007年日本共有LPG车29万台,2010年计划增加到55万台。目前,公交出租车的97%为LPG汽车,市场上销售的LPG车种类已超过120种。建立了全国性加气网络,LPG加气站1900个。
3、推广LPG燃气空调、热电联供系统,实现资源高效综合利用和节能降耗。目前包括使用城市燃气在内的GHP(燃气空调)已普及70万台。商业用微型热电联供系统(LPG发动机热水器)22KW等五个级别已在市场上销售,2003年LPG家庭用用1KW开始销售。
五、LPG产业发展策略展望
近年来,日本逐步进入了能源市场之自由化时代,LPG产业受到天然气和电力产业的强力挑战,市场份额被不断蚕食,LPG零售商由过去的35000家缩减到目前的27000家。单就产业结构而言,天然气和电力企业大都是资本雄厚、组织严密的大型国际性企业,而LPG企业仍以中小企业为主,缺乏足够的竞争实力。为了应对挑战,日本LPG产业提出必须实现企业间的联合和资源整合,形成产业规模效应;并积极争取与天然气平等的法律地位;同时充分利用LPG所具有的热效率、环保、方便等方面的优势,创造新产品、新用途、新价值,以利说服用户继续并扩大使用LPG。日本LPG产业发展的基本策略包括:
(一) 完善LPG立法,强化LPG在整体能源政策上的定位,要求政府主管部门在相关能源法规上平等对待,以便谋求LPG产业持续发展;
(二) 大力推进LPG产业联合,追求规模经济。近年来日本LPG产业整合重组趋势日益加剧,以期通过资源整合降低灌装成本、配送费用和零售价格,缓解经营压力。
2007年日本贸易公司三井(Mitsui)和丸红(Marubeni)按计划签订了协议,合并他们的LPG进口和销售业务,并成立了可销售230万吨/年左右LPG的新合资公司。2009年日本能源、大阪燃气、伊藤忠、伊藤忠Enex和Nissho石油天然气五家公司已经达成一项协议,计划组建日本燃气能源公司(JGE),整合各自的LPG进口的批发业务。据悉,JGE的目标是实现年销售收入1600亿日元,以便有能力在当前这种困难的业务环境下稳定供应LPG产品。
(三)日本LPG产业界根据《能源基本计划》、《长期能源需给预测》、《京都协定书目标完成计划》对LPG的期待和责任,通过充分宣传其特性以及开展具体的活动和行动,扩大LPG发展的新领域和新技术。同时从家庭供热、厨房、空调、电气等使用的便捷性和经济性考虑,实现家庭用能源的最佳组合是日本能源企业考虑的发展方向。
日本LPG市场发展的重点主要包括:
1、在运输业除出租车全面使用LPG以外,继续推广在货运卡车和公交巴士上用LPG替代汽油和柴油;
2、顺应地电力发展的需求,大力推广普及商用LPG热泵、LPG燃料电池、分散型LPG发电设备、电汽热联供系统等,目前以LPG为能源的小型燃气轮发电设备已经成为日本电力输配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
3、与能源服务公司(ESCO)合作,优化整合用户的能源供应系统,推广节能技术,提高LPG利用效率、拓展新的业务领域;
4、推广LPG在农业生产方面的用途,在温室花卉和蔬菜种植上可以利用LPG燃烧加温和产生C02,提高农作物产量和改进品质。
(四) 产业不断强化宣传、改进服务,增强顾客满意度,提高价格透明度,以吸引用户、提高市场占有率。主要举措包括:利用网络和电视广岛宣传,并建立LPG推广中心;不断提高LPG应用上的节能、环保效果;建立起公正透明的LPG市场价格体系,并积极主动向用户提供相关资讯。
(五) 由于日本LPG企业面临市场空间萎缩、人工成本压力加剧等难题,希望利用国际化合作,降低运营成本。近年来积极尝试与人工成本相对低廉、经济发展迅速的中国开展各项合作,除了向中国输入工艺技术,提供业务培训等,还开展了广泛的交流。日本国内使用的LPG钢瓶和储罐有一部分是在中国生产的(钢材原料由日方提供);部分日本企业还利用中国的工程技术力量在第三国承揽LPG工程项目等;甚至希望可以引进中国劳动力直接从事LPG生产以期降低成本,提高产业竞争力。
(本文作者:颜江 梁卫东 北京市液化石油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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